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无异议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颉思”)通知,获悉上海罗颉思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677号),上海罗颉思申请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 A 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符合深交所的转让条件,深交所对其无异议。
关于上海罗颉思本次可交换债券的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