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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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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8-00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通知及公告

2017年12月30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刊登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14:5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蔡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数1,936,207,23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531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13人,代表股份数1,856,297,18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15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9,910,0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74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情况,同意公司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报监管部门核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修 改 后 的 《 国 元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本议案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修改后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本议案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修改后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蔡厚明、郑司南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