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份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02证券简称:冠福股份编号:2018-002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份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4, 227,4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6%
2、本次股份解除限售的日期为:2018年1月22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12月28日出具《关于核准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余江县金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92号),核准公司向余江县金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31,478,254股股份、向余江县金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40,849,101股股份、向陈烈权发行34,398,036股股份、向珠海广发信德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3,667,028股股份、向卞晓凯发行10,510,509股股份、向王全胜发行4,814,367股股份、向张忠发行4,504,509股股份、向万联天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发行4,193,850股股份、向珠海康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78,916股股份购买塑米信息100%股份。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0,788,558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次公司购买资产发行的344,694,570股新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于2017年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的102,959,061股新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于2017年3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述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186,182,659股增至2,633,836,290股。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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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情况说明
公司2014年并购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科技”)的重大资产重组于2014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文件(证监许可[2014]1371号),并购标的公司能特科技同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由于陈烈权先生尚未收到现金对价的部分,为顺利完成税务登记等其他证件的变更,2014年12月22日能特科技为陈烈权先生代垫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款45,297,704.67元。本次重组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于2014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权登记,并于2014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能特科技为陈烈权先生代垫税款构成了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止2015年2月10日,陈烈权先生已全额归还上述欠款,并支付了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资金占用费。
能特科技代垫陈烈权先生个人所得税是公司尚未取得能特科技控制权时所发生的,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审议该事项,在公司派驻审计机构进行年度审计时,代垫的款项已连本带息全部归还。公司已在2015年4月27日、5月4日公告的《2014年度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关于内部审计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还款情况的公告》对陈烈权先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披露。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司也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各股东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及解除限售时间
1、本次限售股份可解除的日期为:2018年1月22日。
2、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54,227,4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6%。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量为:4名。
4、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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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陈烈权先生于2015年6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于2017年5月15日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王全胜先生于2015年6月起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于2017年8月7日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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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陈烈权先生和王全胜先生持有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合计39,212,403股,本次解除限售后,该股份性质由首发后限售股变更为高管锁定股,仍为限售流通股。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陈烈权等4名限售股东严格遵守了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关于解除限售股份的申请书;
2、解除限售股份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
4、限售股份明细表;
5、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8-003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披露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18.50%~1.87%,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20,000万元~25,000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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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预告修正原因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的年产2万吨维生素E项目在第四季度基本达产,且在第四季度维生素E销售价格大幅度上涨。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7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公告标题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更正后: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就以上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