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8-002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1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子公司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鱼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最高担保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额度内,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在公司董事会审批的最高担保额度内可以进行滚动操作。
《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子公司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贷款,在上述额度内,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在董事会审批的最高额度内可以进行滚动操作。
《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900万元与王德昆共同投资设立大连南北谷物贸易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2月1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该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8-00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月16日上午8时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1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5名监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宏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子公司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鱼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最高担保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额度内,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在公司董事会审批的最高担保额度内可以进行滚动操作。
《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子公司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贷款,在上述额度内,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在董事会审批的最高额度内可以进行滚动操作。
《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8-004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月16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就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如下认可意见:
一、《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是龙华农牧根据其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允原则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发生粪污处理业务、采购饲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与龙华农牧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与龙华农牧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次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提供担保事项,能有效解决公司生猪全产业链内经销商、养殖户、原料供应商的直接资金需求,担保对象获得担保贷款后予以封闭使用,仅用于购买公司的饲料、种猪、兽药等商品,有利于巩固落实公司生猪全产业链布局,促进公司饲料、养殖、肉品等产业协同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此次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提供委托贷款,能有效解决公司生猪全产业链内经销商、养殖户、原料供应商的直接资金需求,有利于巩固落实公司生猪全产业链布局,有利于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独立董事:江帆、余兴龙、张少球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8-005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负责的态度,已预先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对拟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是龙华农牧根据其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允原则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发生粪污处理业务、采购饲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与龙华农牧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与龙华农牧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江帆、余兴龙、张少球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8-006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唐人神”)于2018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1年5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设立担保公司并为养殖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设立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农担保”)并为养殖户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上述相关担保事项经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及发展需求,上述相关担保总额已无法满足公司实际需要,为此,公司拟重新审议担保总额及担保对象,大农担保拟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以下称为“担保对象”)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总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最高担保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大农担保在董事会审批的最高担保额度内可以进行滚动操作。
3、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4、2011年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设立担保公司并为养殖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中涉及的担保额度将不再适用。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582752789X
4、法定代表人:郭拥华
5、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1年9月6日
7、住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1291号栗雨高科园办公楼
8、经营范围:在湖南省范围内办理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有效期至2021年8月3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出资情况:公司出资29,500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8.33%;湖南唐人神肉制品有限公司出资 500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67%。
10、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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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模式及风险控制措施
1、担保对象仅为与公司及子公司合作的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
2、所经营的担保业务仅对前述的特定对象开展,同时由担保对象、银行和担保公司共同签订三方协议;担保公司的风控部门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实施事前贷款风险审核和事中督察、事后复核。
3、三方协议约定:担保对象获得贷款后存入指定银行专户,该专户存款只能用于购买公司相关产品及归还贷款本息。
4、大农担保向担保对象收取合理的担保费并获取存入放贷银行保证金的存款利息收益。
5、担保对象向大农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对象以其家庭住房、猪场栏舍、禽舍等养殖设施及土地使用权、存栏生猪、禽或水产品、生产设备等财产向大农担保提供反担保。
6、控制贷款额度比例: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养殖户贷款总额不能超过其所需流动资金的 30%,同时不超过养殖户用于抵押的猪场栏舍等固定资产的 50%;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经销商贷款总额不超过其所需流动资金的 30%,同时不超过经销商用于抵押的商品房等固定资产的 70%。
三、董事会意见
担保对象从银行融资用于采购公司饲料、种猪、兽药、肉制品等商品,满足其经营发展需求,如2017年度担保对象从公司采购饲料约79万吨,约占公司饲料总销量的16.80%。此次大农担保对担保对象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拉动公司饲料、肉制品等销量,扩大公司产业规模。担保对象以其家庭住房、猪场栏舍、禽舍等养殖设施及土地使用权、存栏生猪、禽或水产品、生产设备等财产向大农担保提供反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提供担保事项,能有效解决公司生猪全产业链内经销商、养殖户、原料供应商的直接资金需求,担保对象获得担保贷款后予以封闭使用,仅用于购买公司的饲料、种猪、兽药、肉制品等商品,有利于巩固落实公司生猪全产业链布局,促进公司饲料、养殖、肉品等产业协同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已审批的额度为123,60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8.9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已审批的额度为25,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8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2,792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3,173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6%,为大农担保的对外逾期担保,大农担保对担保业务已提取相应风险储备金、保证金等,基本覆盖逾期担保金额,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唐人神本次对外担保已制定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规定的要求。本次对外担保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保荐机构对唐人神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8-00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唐人神”)于2018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农担保”)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贷款,在上述额度内,大农担保在董事会审批的最高额度内可以进行滚动操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贷款情况概述
(一)本次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对象: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
2、委托贷款额度:进行委托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委托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利率与利息:大农担保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进行结算;
6、本金偿还:一次性偿还借款;
7、还款保证:委托贷款对象以其家庭住房、猪场栏舍、禽舍等养殖设施及土地使用权、存栏生猪、禽或水产品、生产设备等财产向大农担保提供担保;
8、本次委托贷款款项的用途:用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购买公司饲料、肉制品等产品;
9、大农担保将根据委托贷款情况与商业银行及委托贷款对象签订具体的委托贷款协议;
10、截至本公告日的前十二个月,公司未发生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二)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
2、上述委托贷款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及董事会意见
本次委托贷款对象以其家庭住房、猪场栏舍、禽舍等养殖设施及土地使用权、存栏生猪、禽或水产品、生产设备等财产向大农担保提供担保,可以降低违约风险,项目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委托贷款是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用途清楚,本金安全有较好的保证。该委托贷款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提供委托贷款,能有效解决公司生猪全产业链内经销商、养殖户、原料供应商的直接资金需求,有利于巩固落实公司生猪全产业链布局,有利于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唐人神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提供委托贷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恰当、充分、完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通过委托贷款形式向养殖户、经销商、供应商提供财务支持,有利于提升闲置资金的收益,并加深与养殖户、经销商、供应商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为此类委托贷款业务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委托贷款具有一定的质押担保措施,有利于降低回收风险,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唐人神本次对外委托贷款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大农担保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对委托贷款进行管理,合理控制业务风险。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31,5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7%,未发生对外委托贷款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8-008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900万元与自然人王德昆共同投资设立大连南北谷物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机关登记核定为准,以下简称“贸易公司”)。
2、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9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同意与王德昆就上述事项签署合作协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设立子公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本次设立子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连南北谷物贸易有限公司(以注册登记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1000万
3、法定代表人:王德昆
4、住所:大连市高新园区科海街70号1单元2层2号
5、经营范围:农产品购销
6、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王德昆以货币出资100万元。
以上登记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注册资本及出资
1、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仟万元,甲乙双方认缴出资情况如下所示: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玖佰万元(¥9,000,000.00),以货币出资,持有合资公司90%的股权;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00),以货币出资,持有合资公司10%的股权。
2、甲乙双方同意,各自的认缴出资在2018年2月28日前全部出资完成。
(二)法人治理结构
合资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合资公司不设置董事会,只设置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会任命;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立监事一名,由甲方委派;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乙方委派;设财务负责人1名,由甲方委派;合资公司成立后,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投资、年终分配等重大事项须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合资公司执行董事、监事、股东会的职责按照公司章程执行,涉及到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大额投资、关联交易、对外财务资助等一般日常经营之外的事项,需经合资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缴纳出资的,从逾期第一日算起,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缴付应缴出资额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30日仍未完成出资,除应缴付上述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由于一方原因,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其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原因,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四)合同生效
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甲、乙方内部权力机构批准本次合作事宜之日起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东北地区是我国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主要是用于经营农产品购销,能够降低公司饲料生产过程中玉米、豆粕等原材料的运输、采购成本,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益。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拟设立公司成立后,可能会面临经营业绩未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对上述风险有着充分的认识,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防范和控制,确保实现各项预期目标,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8-00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与
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7年2月22日,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龙秋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 号)。
2、2017年2月24日,经茶陵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办理完毕。前述变更后,龙华农牧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
3、2017年3月17日,公司对交易对方龙秋华、龙伟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上市,本次股份发行完成后,龙秋华持有公司7.26%的股份。2017年8月17日,公司向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谷琛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龙秋华持有公司6.96%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龙秋华为公司关联方,龙秋华控制的株洲龙华循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循环”)成为公司关联法人。龙华循环与公司及龙华农牧之间发生交易,则成为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龙华农牧与龙华循环发生的交易金额为140万元。
4、目前龙华农牧的主要饲料供应商株洲市九鼎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九鼎”)是龙华农牧的参股公司,系龙华农牧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为解决饲料供应的充足稳定,为确保饲料产品的质量及安全,与湖南省当地饲料龙头企业之一的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合资成立的饲料公司。株洲九鼎由九鼎集团控股,龙华农牧参股,其中龙华农牧持有株洲九鼎42.87%股权,株洲九鼎因变成公司的间接参股子公司而成为公司关联方,同时株洲九鼎为龙华农牧关联法人。前述关联方与公司及龙华农牧之间发生交易,则前述交易成为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株洲九鼎与龙华农牧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5,000万元。
5、综上所述,龙华农牧与上述关联法人在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发生的交易金额预计为25,140万元。上述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8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8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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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株洲龙华循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243961929178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龙秋华
(4)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年06月30日
(6)住所:茶陵县严塘镇十里冲
(7)经营范围:有机肥生产、销售;沼气服务、利用;有机蔬菜种植、销售;废物循环利用;农业废物收购、利用(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龙华循环总资产51,468,885.76元,净资产-18,986,807.24元,2017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854,850元,净利润为-18,972,769.68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龙秋华持有公司6.96%的股份,为公司关联方,龙秋华控制的龙华循环为公司及龙华农牧的关联法人。
(二)株洲市九鼎饲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246803421930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陈国文
(4)注册资本:2006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2日
(6)住所:茶陵县金星工业园
(7)经营范围: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生产、销售;饲料原料、兽药、饲料添加剂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株洲九鼎总资产44,033,945.43元,净资产34,690,604.31元,2017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94,268,651.08元,净利润为9,095,604.21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株洲九鼎由九鼎集团控股,龙华农牧参股,其中龙华农牧持有株洲九鼎42.87%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株洲九鼎为龙华农牧关联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株洲龙华循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在公司收购龙华农牧股权之前,龙华农牧已与龙华循环签署《场地租赁协议》,约定:龙华循环租赁龙华农牧房屋,租赁期限10年,自201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龙华循环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进场装修与调试,不收取租金),年租金20万元,每年9月30日前龙华循环向龙华农牧支付一年房租。根据上述《场地租赁协议》,预计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龙华循环与龙华农牧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万元。
龙华循环致力于农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及无害化处理,为有效控制龙华农牧养殖场周边环境的污染,2017年12月30日,龙华农牧与龙华循环签订《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协议》,由龙华循环负责龙华农牧各养殖基地粪污处理。根据上述协议,预计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龙华循环与龙华农牧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20万元。
(二)株洲市九鼎饲料有限公司
九鼎集团是湖南省饲料龙头企业之一,根据其网站披露,九鼎集团具有20余年的饲料生产经验,年销售饲料近200万吨,具有较强的实力。九鼎集团长期坚持与地方重点养殖户在当地合资成立饲料公司的扩张策略,对这类既是合资伙伴同时又是重要饲料客户的养殖企业,九鼎集团统一制定了适当优惠的定价政策。根据九鼎集团2010年1月1日施行的《九鼎集团内部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价格办法》”),龙华农牧作为九鼎集团在株洲地区的重要合资伙伴及大客户,株洲九鼎对龙华农牧的销售采用九鼎集团所统一的“内部关联猪场定价原则”。九鼎集团对符合内部猪场条件的其他合资客户,如:郴州九鼎饲料有限公司供料给新湘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陆川九鼎牧业有限公司供料给几个股东及宜春九鼎牧业有限公司供料给几个股东,均采取上述定价原则。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龙华农牧与株洲九鼎关于饲料的采购及结算按照九鼎集团制定的上述《价格办法》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龙华农牧根据其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允原则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发生粪污处理业务、采购饲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与龙华农牧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与龙华农牧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核查了龙华农牧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核查,龙华农牧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是龙华农牧根据其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允原则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发生粪污处理业务、采购饲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与龙华农牧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与龙华农牧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龙华农牧2018年拟实施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相关协议确定的交易价格具有公允、合理的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之子公司龙华农牧2018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规定的程序。公司2018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8-010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8年2月1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15:00至2018年2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三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2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月2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1291号)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同期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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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三)。
2、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
2018年1月3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1291号)公司总部三楼投资证券部。
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1月30日下午16: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邮编:412007
(2)联 系 人:徐岩
(3)联系电话:0731-28591085
(4)联系传真:0731-2859112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7”,投票简称:“唐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2月1日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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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姓 名: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至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或“保荐机构”)作为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或“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唐人神拟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1年5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设立担保公司并为养殖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设立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农担保”)并为养殖户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上述相关担保事项经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及发展需求,上述相关担保总额已无法满足公司实际需要,为此,公司拟重新审议担保总额及担保对象,大农担保拟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总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最高担保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大农担保在董事会审批的最高担保额度内可以进行滚动操作。
3、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4、2011年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设立担保公司并为养殖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中涉及的担保额度将不再适用。
二、经营模式及风险控制措施
1、担保对象仅为与公司及子公司合作的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
2、所经营的担保业务仅对前述的特定对象开展,同时由担保对象、银行和担保公司共同签订三方协议;担保公司的风控部门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实施事前贷款风险审核和事中督察、事后复核。
3、三方协议约定:担保对象获得贷款后存入指定银行专户,该专户存款只能用于购买公司相关产品及归还贷款本息。
4、大农担保向担保对象收取合理的担保费并获取存入放贷银行保证金的存款利息收益。
5、担保对象向大农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对象以其家庭住房、猪场栏舍、禽舍等养殖设施及土地使用权、存栏生猪、禽或水产品、生产设备等财产向大农担保提供反担保。
6、控制贷款额度比例: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养殖户贷款总额不能超过其所需流动资金的 30%,同时不超过养殖户用于抵押的猪场栏舍等固定资产的 50%;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经销商贷款总额不超过其所需流动资金的 30%,同时不超过经销商用于抵押的商品房等固定资产的 70%。
三、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
2018年1月16日,唐人神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8年1月1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已审批的额度为123,60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8.9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已审批的额度为25,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8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2,792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3,173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6%,为大农担保的对外逾期担保,大农担保对担保业务已提取相应风险储备金、保证金等,基本覆盖逾期担保金额,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唐人神本次对外担保已制定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规定的要求。本次对外担保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保荐机构对唐人神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李高超 张瑾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18年 月 日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或“保荐机构”)作为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或“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唐人神拟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委托贷款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农担保”)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贷款,在上述额度内,大农担保在董事会审批的最高额度内可以进行滚动操作,大农担保将根据委托贷款情况与商业银行及委托贷款对象签订具体的委托贷款协议。
公司以委托贷款形式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具体情况如下:
1、委托贷款对象
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
2、委托贷款额度及主要条款
(1)委托贷款额度:进行委托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2)用途:用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购买公司饲料、肉制品等产品。
(3)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4)利率与利息:大农担保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进行结算。
(5)本金偿还: 一次性偿还借款。
(6)还款保证:委托贷款对象以其家庭住房、猪场栏舍、禽舍等养殖设施及土地使用权、存栏生猪、禽或水产品、生产设备等财产向大农担保提供担保。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司以委托贷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委托贷款是否关联交易
委托贷款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6、公司是否存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十二个月,公司未发生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唐人神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提供委托贷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恰当、充分、完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通过委托贷款形式向养殖户、经销商、供应商提供财务支持,有利于提升闲置资金的收益,并加深与养殖户、经销商、供应商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为此类委托贷款业务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委托贷款具有一定的质押担保措施,有利于降低回收风险,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唐人神本次对外委托贷款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大农担保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对委托贷款进行管理,合理控制业务风险。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保荐代表人:李高超 张瑾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18年 月 日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之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法人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或“保荐机构”)作为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或“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唐人神之控股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2018年度预计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8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8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预计2018年度龙华农牧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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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基本信息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一)株洲龙华循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循环”)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243961929178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龙秋华
(4)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年06月30日
(6)住所:茶陵县严塘镇十里冲
(7)经营范围:有机肥生产、销售;沼气服务、利用;有机蔬菜种植、销售;废物循环利用;农业废物收购、利用(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龙华循环总资产51,468,885.76元,净资产-18,986,807.24元,2017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854,850元,净利润为-18,972,769.68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
龙秋华持有公司6.96%的股份,为公司关联方,龙秋华控制的龙华循环为公司及龙华农牧的关联法人。
(二)株洲市九鼎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九鼎”)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246803421930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陈国文
(4)注册资本:2006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 2008年11月12日
(6)住所:茶陵县金星工业园
(7)经营范围: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生产、销售;饲料原料、兽药、饲料添加剂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株洲九鼎总资产44,033,945.43元,净资产34,690,604.31元,2017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94,268,651.08元,净利润为9,095,604.21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
株洲九鼎由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控股,龙华农牧参股,其中龙华农牧持有株洲九鼎42.87%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株洲九鼎为龙华农牧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龙华农牧与龙华循环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于2017年一季度向龙秋华等发行股份收购了龙华农牧90%的股权,龙华农牧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收购龙华农牧股权之前,龙华农牧已与龙华循环签署《场地租赁协议》,约定:龙华循环租赁龙华农牧房屋,租赁期限10年,自201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龙华循环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进场装修与调试,不收取租金),年租金20万元,每年9月30日前龙华循环向龙华农牧支付一年房租。根据上述《场地租赁协议》,预计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龙华循环与龙华农牧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万元。
龙华循环致力于农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及无害化处理,为有效控制龙华农牧养殖场周边环境的污染,2017年12月30日,龙华农牧与龙华循环签订《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协议》,由龙华循环负责龙华农牧各养殖基地粪污处理。根据上述协议,预计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龙华循环与龙华农牧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20万元。
(二)龙华农牧与株洲九鼎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株洲九鼎目前为龙华农牧的主要饲料供应商,系龙华农牧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为解决饲料供应的充足稳定,为确保饲料产品的质量及安全,与湖南省当地饲料龙头企业之一的九鼎集团合资成立的饲料公司。九鼎集团是湖南省饲料龙头企业之一,根据其网站披露,九鼎集团具有20余年的饲料生产经验,年销售饲料近200万吨,具有较强的实力。
九鼎集团长期坚持与地方重点养殖户在当地合资成立饲料公司的扩张策略,对这类既是合资伙伴同时又是重要饲料客户的养殖企业,九鼎集团统一制定了适当优惠的定价政策。根据九鼎集团2010年1月1日施行的《九鼎集团内部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价格办法》”),龙华农牧作为九鼎集团在株洲地区的重要合资伙伴及大客户,株洲九鼎对龙华农牧的销售采用九鼎集团所统一的“内部关联猪场定价原则”。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龙华农牧与株洲九鼎关于饲料的采购及结算按照九鼎集团制定的上述《价格办法》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必要性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龙华农牧根据其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允原则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发生粪污处理业务、采购饲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与龙华农牧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与龙华农牧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龙华农牧2018年拟实施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相关协议确定的交易价格具有公允、合理的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之子公司龙华农牧2018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规定的程序。公司2018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代表人:李高超 张瑾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18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