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17]13号公告)等相关规定,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8年1月17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活跃交易,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此次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证券投资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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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