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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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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8-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12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对外投资事项,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类金融行业,该事项预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鉴于该事项目前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达华智能,证券代码:002512)自2018年1月18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本次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或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13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休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休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休斯网络”)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准备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在卫星通信商业运营服务、卫星通信市场开拓、空间信息互联互通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以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本协议为战略性合作协议,暂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项目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

签订本协议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介绍

休斯网络是全球最大的VSAT(Very Small Aperture Terminal的缩字,译为甚小口径卫星终端站)设备提供商,同时也是最大的VSAT服务提供商。

在设备生产、销售方面,休斯网络的VSAT产品占全球整个行业一半的市场份额,Jupiter、HN、HX这三个系列卫星通信系统已在全球提供超过580万台远端站。

除了生产、销售设备,休斯网络也是全世界最大的VSAT网络运营商,为全球用户提供“天地一体”通信服务。休斯网络卫星通信服务遍及全球各地,仅在北美地区就拥有上百万个在线个人/家庭用户,以及30多万个政府/企业客户。休斯网络是北美地区第一个在线卫星家庭宽带用户数超百万个的卫星通信运营商。

对于运营服务,除了租用第三方的卫星资源,休斯网络还使用自己的Ka频段高容量卫星(HTS),如Spaceway 3(10G容量,星上路由、单跳通信)、EchoStar-17(100G容量)、EchoStar-19(220G容量,2016年12月份发射)。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 公司与休斯网络同意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相互支持,共同开拓中国及亚太地区的卫星通信服务市场。

2. 公司与休斯网络同意在开拓市场时实现市场信息共享、Ku/Ka卫星资源共享。

3. 公司与休斯网络同意实现在亚太地区各自卫星通信服务网络之间的互联互通。

4. 公司与休斯网络同意互相向进入自己卫星网络服务区域的对方客户提供漫游服务。

5. 在公司发起的招标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优先选择休斯网络的产品。

6. 在满足上述条款的前提下,为支持公司在中国及亚太地区的卫星宽带运营业务:

●休斯网络将为公司提供卫星主站、卫星小站等平台产品/技术,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及售后服务

●休斯网络将利用其丰富的全球卫星宽带运营经验和资源为公司提供有力的运营支持。

7. 公司与休斯网络同意共同建立研发中心,专门针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的软硬件研发:

●海洋卫星通信主站技术研发

●近海渔船小口径卫星天线技术研发

●远洋渔业大口径卫星天线及终端研发

●全球卫星通信网络设计研发

●卫星通信流视频压缩技术

(二)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各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此后二年内有效。本协议到期后将逐年延期,除非协议一方在本协议到期日或延期到期日前60天以书面通知其他要求终止本协议。

2、违约终止: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实质性条款的规定,或因不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以致于影响了本协议各条款的履行,并且未在他方要求纠正这种违约的书面通知发出后60天内,或各方同意的期限内纠正违约,本协议的其他方可以终止本协议。

(三)其它

1、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公司与休斯网络合作的法律文件。

2、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公司与休斯网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全球主要地区光纤、有线以及地面蜂窝网络发展迅速,但是由于技术限制及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目前在远离城市的农村、草原、山区、海上等区域,信息传递仍属于盲区,没有可靠的通信服务。该问题在全球广大发展中国家极为普遍。

公司和休斯网络合作开展的天地一体化业务,结合卫星网络和地面网络,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极具灵活性的新型网络接入服务,构建一带一路无缝覆盖的综合通信服务体系。用户可以在现有网络无法覆盖的地方,通过卫星通信方式,方便快速地获取信息以及发布信息。

随着高通量卫星成本不断下降,容量不断提升,通过卫星提供宽带上网的成本可以比光纤更低,而且由于卫星采用点到面的传播方式,传输速度更快、带宽更宽,而且可以快速部署,这是目前光纤和地面蜂窝网络所不可能达到的。

公司与休斯网络的战略合作,其意义不仅在于通过卫星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的整体通信服务,更代表着中国民营企业在运营层面正大步迈向全球市场,从设备提供到一站式服务,更是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公司作为在中国市场成长壮大的上市公司,将紧跟国家战略,大力开拓海外业务,为一带一路倡议保驾护航,提供一站式整体通讯服务,保障中国企业在走向全球过程中仍能获得高质量的整体互联互通服务。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协议,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如进一步签署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