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编号:临2018-002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集团”)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自发函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A股股份,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100万股,不超过720万股(含)。
●不存在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金鹰集团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 截止本公告日,金鹰集团持有公司股票170,952,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7%。
3、 金鹰集团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产业以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2、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3、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流通股股数100万股,不超过720万股(含)。
4、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资产管理计划)。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设定为本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
6、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金鹰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1、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因此不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 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金鹰集团自有资金,因此不存在因增持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本次计划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等有关规定。
五、金鹰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金鹰集团增持公司股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