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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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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2018-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数文化编号:临2018-003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2日,公司披露临2017-085《浙数文化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因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高院”)作出的(2015)浙民再终字第1号民事判决,公司股东新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洲集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新洲集团、新洲集团股东林海文与自然人傅建中就新洲集团现所持有的公司83,887,7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4%)无限售流通股的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并于2017年7月17日发出《受理通知书》[(2017)最高法民申2747号],对上述股权纠纷案立案审查。

2018年1月17日,公司接到新洲集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12日作出(2017)最高法民申2747号《民事裁定书》,维持浙江高院作出的(2015)浙民再终字第1号民事判决,对上述股权纠纷案作出“终结审查傅建中、新洲集团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的终审裁定,并说明“除因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而再审做出的判决外,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鉴于上述裁定仍存在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申请或抗诉的可能,以及后续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该部分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