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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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18-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18-00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借助合作方的专业投资经验,帮助公司获取新的投资机会和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开拓股权投资业务,加快公司发展步伐,公司拟与佛山金茂投资顾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金茂”)等共同投资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2018年1月16日,公司与佛山金茂、佛山市禅城区佛盈汇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盈汇金”)、珠海睿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睿新”)、自然人余彬海签署了《佛山新动力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伙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佛山金茂投资顾问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6月5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新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1#楼自编A座10层1007室之一

主要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为企业上市提供咨询、管理;从事创业投资规划咨询;为企业的投资、融资提供顾问服务(以上不含法律法规规定的专营、专控项目)。

佛山金茂的股东为自然人余彬海、胡林、黄也、陈新、陈新(与另一股东、法定代表人陈新重名),持股比例分别为51%、14.7%、17.15、12.25%、4.9%。佛山金茂主要从事企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为企业投融资提供顾问服务等业务。

公司副董事长胡林先生及其配偶黄也女士合计持有佛山金茂31.85%的股权。佛山金茂为公司关联方。

佛山金茂2016年度资产总额为17,877,397.44元,净资产为:10,950,655.41元,营业收入为466,019.42元,净利润为17,343.47元。

佛山金茂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02878。

2、佛山市禅城区佛盈汇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7月5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伟平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五峰四路25号综合楼2楼206室

主要经营范围:服务;新能源技术咨询、会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

3、珠海睿新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克明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珠海市横琴区宝华路6号105室-23642(集中办公区)

主要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项目策划,财务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税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4、余彬海

余彬海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20400********0010,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佛盈汇金、珠海睿新、余彬海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二、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

佛山新动力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合伙目的

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三)经营范围

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5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成立后的前2年是投资期,基金在此期间进行投资,随后3年是退出期,在此期间不再进行投资。当合伙企业业务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同意后,可以延长合伙期限。除全体合伙人一致要求,合伙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五)合伙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六)投资人及投资比例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1名,有限合伙人4名,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七)管理模式

1、执行事务合伙人

佛山金茂担任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人的权限包括:(1)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办理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2)负责合伙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资产管理协议的签订,通过签订资产管理协议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3)代表合伙企业与资金托管银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4)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其他合作协议,负责协议的履行,(5)代表合伙企业对各类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筛选、调查、项目投资、投后管理等事务,(6)代表合伙企业处理、解决合伙企业涉及的各种争议和纠纷。

2、基金管理人

本合伙企业委托执行合伙人佛山金茂投资顾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合伙企业资产管理公司负责提供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服务,并负责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对投资过程进行监督、控制。

3、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由有限合伙人选举3名委员,由资产管理公司委派2名委员,所有投资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批准。一般项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超过半数以上的委员同意,形成投资决议,交资产管理公司落实执行。单笔投资金额超过募集总额20%以上重大投资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形成投资决议,交资产管理公司落实执行。

(八)管理费

合伙期间管理公司按照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的2%收取年度管理费用;当合伙企业处于延长期时,则管理费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1%收取年管理费。

(九)投资模式

1、投资目标

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投资,从投资收益中为合伙人获取良好回报。

2、投资限制

本合伙企业侧重投资于互联网+、新材料、新能源、新装备、汽车电子、生物医药、消费品升级等行业中有先进技术、独特商业模式和竞争优势的企业股权,但并不拘泥于行业限制。主要投资2-3年内可能上市的企业,兼顾部分新业态早期企业的投资。优先投资佛山市禅城区优秀企业,可以投资区外优秀企业,不得投资于不动产或其他固定资产、动产、股票(二级市场)、期货、外汇及其他国家禁止或限制性产业,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以出资或本合伙企业持有的投资组合公司的股权或其他权益进行担保或融资等活动。

(十)收益分配

对于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益,普通合伙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的20%;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中除普通合伙人收益分成之外的部分,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享。

(十一)亏损分担

普通合伙人对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基金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清偿。

三、基金的设立登记情况

佛山新动力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了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主要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佛山新动力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MA51909A55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经营场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江湾三路28号自编1号楼2层21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佛山金茂投资顾问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新)

6、成立日期:2018年1月16日

7、合伙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