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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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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18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任免日期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证券从业年限以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工作的时间为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原则,并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流程,在授权、研究、决策、交易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严格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国内经济表现延续之前稳定态势, 10月、11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为6.2%、6.1%,连续两个月回落,考虑到期间限产停工因素影响,实际经济供需韧性仍然较强,信贷、社融数据较好,不过从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广义财政支出数据上看,房地产投资和基建对经济支撑后续存在回落迹象。海外方面,全球主要经济体经济进一步回暖,11 月出口交货值增速提振,加上12 月发达经济体PMI 初值数据继续改善,显示外需仍然维持强劲。政策面上,10月份十九大召开后,各项金融监管政策政策开始陆续出台,央行在公开市场投放愈加谨慎,非银和中小银行资金偏紧。随着美联储货币政策调整,12月份央行货币政策操作上调逆回购、MLF利率5BP,此前央行已分别于2月、3月小幅上调逆回购、MLF利率各10BP。在基本面平稳、货币中性偏紧、监管政策趋严的情况下,债券市场继续承压,短期资产收益率有所抬升,长短利率债则出现大幅上行。

本基金在四季度降低了组合久期和杠杆水平,总体仓位水平略有降低。

展望未来一段时间,随着房地产和基建趋于弱势,内需稳中走弱,但同时海外经济外需保持较强增长,国内经济增长或许仍能保持稳健。货币市场资金在央行中性货币政策下,资金水平仍有上行压力,但同时通过《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办法》、允许临时动用准备金等安排,熨平流动性扰动。债券配置价值逐渐显现,但短期内难以看到收益率大幅下行空间。本基金将继续维持现有组合久期,保持一定流动性水平,同时关注政策及经济变化,择机调整仓位组合。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4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7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7.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5.7.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7.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资产构成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2016年12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2017年1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及财政部2017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的通知,现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基金管理人运营公募基金及资管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自2018年1月1日(含)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旗下存续及新增产品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以及税务机关的要求计算和缴纳增值税税款及附加税费。前述税款及附加税费是产品管理、运作和处分过程中发生的,将由产品资产承担,从产品资产中提取缴纳,可能对产品收益水平有所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四)中国证监会批准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五)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查询。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8日

2017年第四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