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吉林基蛋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完成工商
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05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吉林基蛋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完成工商
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吉林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由控股子公司吉林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基蛋”)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受让张世龙等五名自然人持有的长春市布拉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布拉泽”)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编号为2017-049的公告。
二、注册登记及取得营业执照情况
近日,吉林基蛋与长春布拉泽股东张世龙等五名自然人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工商变更等工作,长春布拉泽于2018年1月17日取得了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长春市布拉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0Y45951U
法定代表人:徐李鹏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北区盛北大街3333号长春北湖科技园B1-2栋4层
成立日期:2016年3月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及配套试纸试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06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6人调整为107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19.3528万股调整为113.7880万股;其中,首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95.4823万股调整为89.9175万股,预留部分不变。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基蛋生物”)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7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李翔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17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通过公司OA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2月22日起至2018年01月05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18年1月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1、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激励计划确定的116名首次激励对象中,原激励对象高贺宾、金枭、童鎏、吴玥斌、朱小东、闫庆伟、崇孝坤、张勇、朱瑾9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因此本次公司授予的首次激励对象人数由116人变更为107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2、授予数量的调整
原激励对象高贺宾、金枭、童鎏、吴玥斌、朱小东、闫庆伟、崇孝坤、张勇、朱瑾9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19.3528万股调整为113.7880万股;其中,首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95.4823万股调整为89.9175万股,预留部分不变。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107人,授予限制性股票共89.9175万股。
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原拟授予权益的116名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因上述原因拟取消5.564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首次激励对象由116人调整为107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19.3528万股调整为113.7880万股;其中,首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95.4823万股调整为89.9175万股,预留部分不变。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07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18年1月18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89.9175万股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基蛋生物”)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月18日,以28.9元/股的价格向10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9.9175万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7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李翔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17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通过公司OA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2月22日起至2018年01月05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18年1月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激励计划确定的116名首次激励对象中,原激励对象高贺宾、金枭、童鎏、吴玥斌、朱小东、闫庆伟、崇孝坤、张勇、朱瑾9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因此本次公司授予的首次激励对象人数由116人变更为107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19.3528万股调整为113.7880万股;其中,首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95.4823万股调整为89.9175万股,预留部分不变。
除上述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外,本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月18日,同意向10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9.9175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8.9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月18日。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数量为89.9175万股。
3、授予人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07人。
4、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28.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0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如下:
■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获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月18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7名首次激励对象授予89.917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8.9元/股。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1月18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3、公司与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禁止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满足。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骨干业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含控股子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2018年1月18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28.9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0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9.9175万股限制性股票。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中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月18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2018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涉及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已经满足《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授予条件;就本次授予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十二、备查文件
1、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08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
1、 控股子公司河南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基蛋”);
2、 全资子公司北京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基蛋”)。
●增资金额:
1、 以现金方式对河南基蛋增资1000万元人民币;
2、 以现金方式对北京基蛋增资700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况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河南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分别向河南基蛋和北京基蛋增资1000万元人民币和700万元人民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及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一)河南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河南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二大街58号兴华科技产业园2号楼4层404号
法定代表人:申香枝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09日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健康信息咨询(不含医疗、诊疗项目);批发零售:电子产品、医疗器械一类、二类。
河南基蛋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河南基蛋股权90%,小股东申香枝持有河南基蛋股权10%。
本次公司拟对河南基蛋增资10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增资,增资后,河南基蛋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河南基蛋95%股权,小股东申香枝持有河南基蛋5%股权。
河南基蛋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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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北京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北京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3号楼4层416-423室
法定代表人:孙丹
注册资本:3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16日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销售Ⅱ类医疗器械;医院管理(不含诊疗活动);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基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公司拟对北京基蛋增资7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增资,增资后,北京基蛋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仍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基蛋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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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河南基蛋和北京基蛋增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投资风险。公司本次对河南基蛋和北京基蛋增资,有利于提高河南基蛋和北京基蛋的风险抵御能力增加其市场竞争能力,对拓展公司销售业务起到积极的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日常生产经营。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河南基蛋和北京基蛋分别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均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增资风险可控;本次增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河南基蛋和北京基蛋的经营和拓展公司销售业务需要,达到预期目标会受行业情况和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六、备查文件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09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苏恩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河南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此项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此项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此项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此项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孔婷婷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苏恩本提名,现提名孔婷婷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此项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此项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8日
附件:
孔婷婷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生,本科学历。2008年5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先后从事研发、生产、质管等工作,曾担任公司监事一职,现任公司营运总监。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10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了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人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列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靖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原拟授予权益的116名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因上述原因拟取消5.564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首次激励对象由116人调整为107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19.3528万股调整为113.7880万股;其中,首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95.4823万股调整为89.9175万股,预留部分不变。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
1、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获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月18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7名首次激励对象授予89.917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8.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11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者关系
电子邮箱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公司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将于本公告日起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getein@bio-gp.com.cn
变更后:IR@getein.cn
公司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等其他信息不变。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