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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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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8-004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免去楼灿波先生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关于聘任沈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关于向华夏银行嘉兴分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向浙商银行桐乡支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2月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8-005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5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在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小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上述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8-006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18年1 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1.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51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公开发行18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290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31050007号《验资报告》。

1.2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截至2018年1月15日,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注:资金账户余额10,203.47万中含利息收入13.4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0,190万元。

2、闲置自有资金基本情况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理财产品。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确保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该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理财产品。该等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任意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三)投资品种

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前提下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1、公司财务部依据董事会批准的资金理财方案,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经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报董事长批准。

2、公司财务资产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披露时披露相关报告期内理财产品进展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短期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相关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相关投资风险较低且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适时进行检查。

4、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以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周转需要。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了本议案,一致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及5,0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及5,0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

2、监事会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及5,0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及5,0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够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8-007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50号”《关于核准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76元。募集资金总额21,579.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261.73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31050010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中的15,018.00万元拟用于“年产6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3,243.73万元拟用于“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2016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7,958,718.18元。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投项目的调整情况

201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6年9月12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收购广东若天新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并将剩余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备的议案》,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备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对公司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自筹资金实施“植物油脂精炼项目”,进行技术改造,使改造后的装置除满足原有材料分离功能的同时,同时能够实现募集资金项目“年产 6 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项目中对原料结晶分体、物理脱酸脱臭的技术指标要求和处理能力要求。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不再投入“年产6 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中有关原料预处理工段的相关设备。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有节余,公司将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公告义务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使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5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具体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合计13,265.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项目中,“年产6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目前已经全部建设完成,可以结项。截至2018年1月15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908.43万元,其中利息收入112.36万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已在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通过自筹资金实施“植物油脂精炼项目”,并于2017年起投入使用,项目总投资约 8500 万元。该项目主要对植物油脂分子碳链结构进行分割、筛选和优化,使用优化处理后的植物油脂生产的增塑剂产品适用于对色泽、气味、安全环保性能较高的医疗级、食品级、电器级手套,以及墙纸、汽车革等领域。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使改造后的装置除满足原有材料分离功能的同时,同时能够实现募集资金项目“年产 6 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项目中对原料结晶分体、物理脱酸脱臭的技术指标要求和处理能力要求。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不再投入“年产6 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中有关原料预处理工段的相关设备,带来了募集资金的部分节余。

(2)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造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支出。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4,796.07万元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增加的考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将首发募投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4,796.07万元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按质按量完成了年产6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的情况下,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关于年产6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年产6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年产6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年产6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 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已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的客观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嘉澳环保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8-008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楼灿波先生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会议同意免去楼灿波先生的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以后,楼灿波先生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并另有任用。公司董事会对楼灿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沈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会议决定聘任沈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聘任沈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附件

沈健先生

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校外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浙江省嘉兴市第七届政协委员。曾任桐乡煤矿机械厂技术员、桐乡市供电局技术员、桐乡市浙能电力经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现任本公司董事长、顺昌投资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源节能董事。2008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作为发明人之一,沈健先生先后获得“一种利用废油及油脚生产环保型增塑 剂的方法”、“一种可生物降解的复合增塑剂的制备方法”等多项专利。2011年10月,因“环保增塑剂清洁化生产关键技术及其产业化应用”项目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授予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以表彰其在促进化学工业科技进步中作出的重大贡献。2012年2月,被桐乡市政府评为2011年度桐乡市工业转型升级十佳优秀经营者。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8-009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以现场加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通过了《关于向华夏银行嘉兴分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浙商银行桐乡支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授信额度;向浙商银行桐乡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的授信额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情况如下:

一、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的必要性

取得银行授信额度是公司间接融资的前提条件,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扩大和投资发展的需要。

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资金准备,公司计划向华夏银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授信额度;向浙商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的授信额度;向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二、 本次授信的具体方案

1、华夏银行授信利率按不低于基准利率执行,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为12个月,自与华夏银行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计算。本次授信由福建省明洲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2、浙商银行授信利率按不低于基准利率执行,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资产池业务。授信期限为12个月,自与浙商银行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计算。本次授信由福建省明洲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3、中国银行利率按不低于基准利率执行,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为12个月,自与中国银行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计算。其中3366万元由福建省明洲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房产抵押,同时全额1亿元由福建省明洲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中国银行授信拟用的抵押房地产为:

1、房产证号为房权证邵武字第20143023-20143036号,坐落于吴家塘镇金塘工业园区,建筑面积17285.69平方米。

2、土地证号为吴国用(2012)第009-012号,坐落于吴家塘镇金塘工业园区,使用权面积1388614平方米。

三、 本次授信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其他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嘉澳环保 公告编号:2018-010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2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2月5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2月5日

至2018年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18年1月29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向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电话委托不予受理。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艳涛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一期崇福大道761号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4500

联系电话:(0573)88623001

传真号码:(0573)88623119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8-011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已于2018年1月8日紧急停牌,并于2018年1月9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8-002),公司股票于2018年1月9日起连续停牌。2018年1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18-003)。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9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前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计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即本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8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