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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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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28 股票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8-004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1月8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8年1月1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自查。经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已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结果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最终发行对象。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66,045,375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900万元,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实际募集资金不足项目需求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预先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预先投入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上市地点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东赛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广东赛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公司将再次拓宽公司产业链,实现“建筑内装+建筑外装+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业务覆盖,全面介入建筑智能化以及智慧社区产品等业务,优化公司业务结构。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就前次募集资金截止2017年9月30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并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意见采取了具体的措施。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公司相关主体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承诺函。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主体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订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并履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3)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4)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6)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安排进行相应的调整;

(7)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8)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日。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况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延期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实际情况,鉴于目前相关的募集资金收购目标公司股权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暂不召集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上述相关事项做出决议,并发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828 股票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8-005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月8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8年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施景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及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已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自查。经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已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结果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最终发行对象。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66,045,375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900万元,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实际募集资金不足项目需求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预先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预先投入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上市地点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东赛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广东赛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公司将再次拓宽公司产业链,实现“建筑内装+建筑外装+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业务覆盖,全面介入建筑智能化以及智慧社区产品等业务,优化公司业务结构。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就前次募集资金截止2017年9月30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并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意见采取了具体的措施。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公司相关主体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承诺函。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主体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订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828 股票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8-006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广东赛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

2、该项目的实施不以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前提,且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前即单独实施。鉴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实际支付本次收购资金的时间不一致,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支付交易对价并实施本次交易,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

一、交易概述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柯利达”)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6,045,375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900万元。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收购王玉良、黄维荣、邵静涛、周鹿、徐智能、南大星、胡志强、荣海杰及广州海宜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宜鑫”)合计持有的广东赛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翼智能”或“标的公司”)70%股权。

公司与王玉良、黄维荣、邵静涛、周鹿、徐智能、南大星、胡志强、荣海杰及广州海宜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1月18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各方协商确认公司受让标的股权的价格为25,900万元(以下简称“交易对价”)。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收购广东赛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由于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议。根据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标的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交易标的的作价情况,测算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公司以及标的公司2017年财务数据尚未公布。

因各项重组占比指标均未超过50%,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王玉良

1、基本情况

王玉良,男,1964年8月16日出生,中国国籍,住址:广州市水荫直街西六巷4号403房,身份证号码:4401121964********,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2、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王玉良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黄维荣

1、基本情况

黄维荣,男,1962年5月9日出生,中国国籍,住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1003房,身份证号码:4401061962********,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2、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黄维荣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邵静涛

1、基本情况

邵静涛,男,1967年12月6日出生,中国国籍,住址:新疆和静县亚尔西根查汗镇23团中环路61栋1号,身份证号码:6528271967********,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2、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邵静涛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周鹿

1、基本情况

周鹿,男,1972年10月25日出生,中国国籍,住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翠街51号211房,身份证号码:1201021972********,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2、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周鹿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徐智能

1、基本情况

徐智能,男,1963年10月21日出生,中国国籍,住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之二905房,身份证号码:4401051963********,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2、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徐智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南大星

1、基本情况

南大星,男,1963年7月3日出生,中国国籍,住址: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苹果园小区143号楼1单元10号,身份证号码:2202021963********,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2、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南大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胡志强

1、基本情况

胡志强,男,1966年5月28日出生,中国国籍,住址:广州市海珠区隔山新街9号706房,身份证号码:3201031966********,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2、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胡志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荣海杰

1、基本情况

荣海杰,男,1971年6月29日出生,中国国籍,住址:广州市天河区福庭街32号313房,身份证号码:1521041971*********,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2、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荣海杰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广州海宜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2、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海宜鑫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赛翼智能70%股权,赛翼智能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下转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