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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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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8-00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向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品种包含并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汇票贴现等业务),期限1年。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本次综合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具体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二、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申请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3年。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本次综合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具体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三、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我们同意公司注册发行20亿元中期票据。

四、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8-00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20亿元(含)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发行额度,并在中期票据发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方案

1、注册额度:注册额度不超过20亿元(含)人民币。

2、发行期限: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

3、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4、发行利率: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5、承销方式: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

6、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7、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债券。

8、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决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中期票据的金额、期限,中介机构的聘请,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三、本次注册中期票据发行额度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发行中期票据后续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债券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我们同意公司注册发行20亿元中期票据。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3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2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2月6日10 点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2月6日

至2018年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1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具体披露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2月2日(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2:30~6: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经调大厦五楼)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综合处(邮编:467000)。

3、登记事项: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以上登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后)。异地股东可在2月2日下午6点前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综合处登记。

4、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 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综合处投资者关系科,联系电话(0375)2723076传真:(0375)2726426,联系人:薛新奎、曹明智。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