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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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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公告编号:2018-006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增加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董事长林永飞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1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17日——2018年1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8层会议室1(大)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5人,代表有效表决股份数208,7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64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有效表决股份数208,7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647%;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8,100,0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8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林永飞先生、翁武强先生、李斐先生、徐响玲女士四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3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林永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林永飞先生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08,7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林永飞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林永飞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8,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1.2选举翁武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翁武强先生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08,7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翁武强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翁武强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8,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1.3选举李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李斐先生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08,7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李斐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李斐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8,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1.4选举徐响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徐响玲女士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08,7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徐响玲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徐响玲女士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8,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运国先生、郭葆春女士、梁洪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3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刘运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刘运国先生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08,7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刘运国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刘运国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8,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2.2选举郭葆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郭葆春女士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08,7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郭葆春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郭葆春女士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8,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2.3选举梁洪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梁洪流先生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08,7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梁洪流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梁洪流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8,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赖小妍女士、陈马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上述监事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3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3.1选举赖小妍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赖小妍女士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08,7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赖小妍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赖小妍女士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8,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3.2选举陈马迪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陈马迪先生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08,7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陈马迪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陈马迪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8,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8,7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1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赖江临律师、陈少宏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公告编号:2018-007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出林永飞先生、翁武强先生、李斐先生、徐响玲女士4位非独立董事及刘运国先生、郭葆春女士、梁洪流先生3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下午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1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翁武强先生因公出差在外,采用通讯表决出席。公司监事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公司全体董事推选,会议由林永飞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林永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设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由林永飞先生、翁武强先生、刘运国先生担任,其中林永飞先生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徐响玲女士、刘运国先生、郭葆春女士担任,其中郭葆春女士为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由林永飞先生、刘运国先生、梁洪流先生担任,其中刘运国先生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林永飞先生、刘运国先生、郭葆春女士担任,其中刘运国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翁武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经理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详情可参阅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李斐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0-87529999

传真:020-37883955

邮政编码:510663

通信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9层

电子邮箱:investor@modernavenue.com

【详情可参阅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详情可参阅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林峰国先生在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职务,其离任后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董事会对林峰国先生在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李斐先生兼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任期3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详情可参阅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林峰国先生在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职务,其离任后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董事会对林峰国先生在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未设职工代表董事。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请彭丽娜女士担任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任期3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彭丽娜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0-87529999

传真:020-37883955

邮政编码:510663

通信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9层

电子邮箱:investor@modernavenue.com

【详情可参阅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请岳忠民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3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详情可参阅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八、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林永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EMBA研修班毕业,现任公司董事长,广州天河立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武汉悦然心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曾任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2002年至今,历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2008年至今任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永飞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作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11.32%的股份,通过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8.56%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翁武强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是最高人民法院网上的“失信被执行人”。

翁武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 EMBA 在读,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狮丹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连卡悦圆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南卡奴迪路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卡奴迪路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澳玛壹品名品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中侨汇免税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摩登大道时尚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LEVITAS S.P.A.董事会主席,广州摩登魔镜时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悦然心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连卡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至今,历任本公司营销总监、董事和总经理。

翁武强先生持有公司2.47%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是最高人民法院网上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斐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1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市天音通信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曾任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7月至2016年2月曾任深圳市福盛高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曾任深圳市富瑞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2月入职本公司,担任助理总经理。

李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是最高人民法院网上的“失信被执行人”。

徐响玲女士,中国国籍,1981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4年至2009年曾任广州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2010年至2013年2月曾任德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3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本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徐响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是最高人民法院网上的“失信被执行人”。

刘运国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成本与管理会计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学术领军人才(首期),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兼任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民办高校)会计学院院长,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威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广东大雅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广州市卓越里程企业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2006年9月—2007年2月和2010年5月—2011年6月两次赴美国休斯顿大学做访问学者;曾经担任武汉石棉制品厂技术员、技术科长;东风汽车联营公司武汉气门厂电气技术员;广东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香港陈立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中山大学会计学系主任助理;内蒙古财经学院院长助理(中央“博士服务团”挂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博士服务团”挂职);中山大学社科处副处长。已获得深交所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书。

刘运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是最高人民法院网上的“失信被执行人”。

郭葆春女士,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后,国际财务管理师(IFM)。现任暨南大学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暨南大学财税决策与风险管控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财政厅专家库成员,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评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评委,校千百十培养对象;兼任湖北香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先后在加拿大UBC大学、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进行学术交流。长期从事审计、会计和公司治理研究,长期被聘为德勤、毕马威等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新员工培训师、广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后续教育培训师、为中国石油、广东电信、广东电网、白云机场集团、烟草集团、华润集团、广东省审计厅、广东市教育局等开设审计、内部控制等专题讲座和提供相关领域咨询。已获得深交所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书。

郭葆春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是最高人民法院网上的“失信被执行人”。

梁洪流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现任福建衡兴明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曾担任厦门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办公室主任、厦门天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律师执业期间,担任数家大中型企业、行政机关的的常年法律顾问、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对企业经营管理以及公司的改制重组等公司法律事务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已获得上交所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书。

梁洪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是最高人民法院网上的“失信被执行人”。

彭丽娜女士,中国国籍,1987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无境外居留权。2012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2012年9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任职。彭丽娜女士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A20114302230276)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6-2A-129),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彭丽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岳忠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中级审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7年-1999年香港权智集团高级审计,2000年-2003年东莞建业电路板厂审计主管,2004年-2010年香港建滔化工集团审计部项目经理,2011年-2017年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负责人,2017年5月至今在公司审计部任职。

岳忠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8-008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5日及2018年1月18日召开职工大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选举出张勤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及赖小妍女士和陈马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陈马迪先生、赖小妍女士、张勤勇先生3人共同组成。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下午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全体监事推选,会议由陈马迪先生主持,会议通过与会监事的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经过认真讨论,同意选举陈马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上述议案的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月19日

附:陈马迪先生简历:

陈马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爱和陶(广东)陶瓷有限公司;2002年8月至今,任职本公司信息技术部经理、IT部经理、IT部副总监。

陈马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是最高人民法院网上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公告编号:2018-009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斐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自上述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一、简历及基本情况

李斐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1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市天音通信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曾任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7月至2016年2月曾任深圳市福盛高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曾任深圳市富瑞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2月入职本公司,担任助理总经理。

李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也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李斐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及注册税务师资格,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董事会秘书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他入职本公司担任助理总经理后,积极参与了解公司各块经营业务,遵纪守法,对企业忠诚,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李斐先生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经深交所审核后未提出异议。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7529999

传真:020- 37883955

邮政编码:510663

电子邮箱:investor@modernavenue.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9层证券部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8-010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彭丽娜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一、简历及基本情况

彭丽娜女士,中国国籍,1987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无境外居留权。2012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2012年9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任职。彭丽娜女士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A20114302230276)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6-2A-129),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彭丽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0-87529999

传 真:020- 37883955

邮政编码:510663

电子邮箱:investor@modernavenue.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9层证券部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8-011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审查同意,经2018年8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聘任岳忠民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岳忠民先生个人简历:

岳忠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中级审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7年-1999年香港权智集团高级审计,2000年-2003年东莞建业电路板厂审计主管,2004年-2010年香港建滔化工集团审计部项目经理,2011年-2017年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负责人,2017年5月至今在公司审计部任职。

岳忠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 “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8-012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部分董事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保持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27,2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8.56%),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500,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

公司股东林永飞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0,400,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32%),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600,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

依据减持规则相关规定,因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林永飞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相应减持比例应当合并计算,即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6个月内,上述二位股东合计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100,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上述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告。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转股或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公司将相应说明本次减持与相关股份变动事项的关联性。

2018年1月18日,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7,2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8.56%。

2、股东类型: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股东林永飞

1、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林永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4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32%。

2、股东在公司任职情况:林永飞先生于2018年1月18日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职三年,现正在任期内正常履职。

(三)一致行动关系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上市以来从未减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

若此期间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等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股东林永飞先生作为公司现任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6、减持价格:按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12年2月28日,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做出股份限售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2012年1月10日,林永飞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做出股份减持承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的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2015年11月16日,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先生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作出股份减持承诺:自该声明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其及其关联方不会减持发行人股票或作出减持计划;若其及其关联方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2015年7月9日,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先生作出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不减持公司股票,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5、2017年6月23日,林永飞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即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12月22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截至本公告日,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先生严格遵守所作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先生将根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先生、将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