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36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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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过渡期内本基金不计提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所持有本基金份额转为变更后的“融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同上。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月13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相关业务经营情况按照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
4、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更新了申购、赎回与转换的数额限制的相关信息;
5、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对本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数据进行了列示;
6、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按规定要求对基金的投资业绩数据进行了列示,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7、在“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本报告期内的公告信息进行了列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8日
融通沪港深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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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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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述人员未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注销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融通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增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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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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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述人员未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