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1 重要提示
■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95%×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收益率,其中:同业存款利率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间存款利率;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是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开发的中国A 股市场指数,由深沪股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上市公司组成,其样本股票经过了流动性和财务稳健性的审慎检查,能较全面地描述A 股市场的总体趋势。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4月19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六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4季度市场渐趋稳定,整体呈现振荡走势。前半段,股市稳中有升,白马蓝筹有所调整,而周期和中小市值股票表现较好。后半段,市场调整,风险偏好下降,白酒家电等板块再度上涨,而其他板块尽数下跌。市场资金的供给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存量博弈为主。四季度最大的事件莫过于十九大的胜利召开,也为未来相当长时间里的投资指明了方向。未来改革将继续深化,经济转型的效果也将继续显现。报告期内,本基金延续前期的投资策略,逢高减持涨幅大的板块,逐步加仓估值已经合理的中小市值股票,提前为来年布局。从全年来看,市场呈现典型的二八现象,大盘蓝筹显著跑赢中小市值。然而展望未来,在经济转型和科技创新的背景下,很多新兴产业股票估值已经合理,具备投资价值。
本基金对于周期板块,采用波段操作的投资策略,逢低布局,逢高减持,赚取预期差带来的超额收益。对于中小市值的新兴产业,遵循从下至上的原则选择个股,关键在于业绩增速和估值水平的匹配。未来稳定的市场环境中指数和行业的机会相对较小,预计未来市场依然保持震荡格局,整体上难以形成大的趋势。在存量资金市场博弈的情况下,市场机会轮动的现象将会延续。从下至上的选择业绩改善的公司和相关个股是主要的思路。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696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7.6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73%。
§5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库的情况。
5.11.3其他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投资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基金调整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方法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7年11月11日。
2、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调整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兼职情况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同意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2006]38号)
《关于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基金部函[2006]84号)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信息公告原文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原文
9.2存放地点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存放网址:http://www.ubssdic.com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咨询电话:400-880-686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2017年第四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