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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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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6月28日证监许可[2010]873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0年12月6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类风险,投资工具类风险、投资管理类风险、技术类风险和特殊事件类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2月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7年第3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的名称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二、基金的类型

基金中基金(FOF)

三、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在全球范围内精选抗通胀主题的基金,为投资者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四、投资理念

基于国际大宗商品与全球宏观经济及通货膨胀的紧密联系,通过对全球宏观经济和主要经济体经济周期的深入研究分析,有效配置资产,并通过精选抗通胀主题的基金,抵御通胀风险,提高投资组合的风险调整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五、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允许的、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ETF)、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基金的资产合计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60%,其中不低于80%投资于抗通胀主题的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抗通胀主题的基金指跟踪综合商品指数的 ETF,跟踪单个或大类商品价格的ETF,业绩比较基准90%以上是商品指数的共同基金,以及主要投资于通货膨胀挂钩债券的 ETF或债券型基金。本基金所投资的商品类基金以跟踪商品指数或商品价格为投资目标,通常情况下不采用卖空策略,也不使用资金杠杆。

为了便于本基金所投资相关基金的清算和托管业务,本基金投资范围中所涉及的非场内交易的基金仅通过美国存托与清算公司(DTCC)的Fund/SERV系统或者比利时欧洲清算银行有限公司(Euroclear Bank)的Fundsettle系统购买。

六、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在全球范围内精选跟踪综合商品指数的 ETF,跟踪单个或大类商品价格的ETF,业绩比较基准90%以上是商品指数的共同基金,以及主要投资于通货膨胀挂钩债券的 ETF或债券型基金的主题投资基金,主要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系统,综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同时结合“自下而上”的精选抗通胀主题的基金的投资策略优化组合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还将通过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和货币市场工具有效管理资金头寸, 并适时地利用金融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和汇率避险。

1.“自上而下”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战略性的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管理人将应用经济周期理论,在全球经济发展的框架下,深入研究未来全球宏观经济走势和各国经济政策,研判全球宏观经济所处的经济周期阶段,分析当前所处的经济周期阶段对大宗商品投资收益和风险的影响因素和变动情况,既而对大宗商品的预期收益和潜在风险进行前瞻性预测,最终确定在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战略性配置比例。

第二层次是战术性的资产配置策略。历史经验表明,在大宗商品景气周期中,各类大宗商品的潜在超额收益会在时间顺序和收益幅度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本基金管理人将深刻把握该特性,通过研究全球各类大宗商品的产能利用率和需求供给情况、特别是当前新兴发展国家的新增需求,前瞻性地预测大宗商品在短期内由于供需变动而导致的价格波动。除商品供给需求因素之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将考虑地缘政治和投机等因素。另外,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挖掘在全球经济发展中特定时期的具有热点主题性质的抗通胀主题的基金,特别是其中的商品类基金,最终确定本基金资产在抗通胀主题的基金的战术配置比例,并根据上述条件的变化定期动态调整,以构建具备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资产组合。

(1) 根据全球宏观经济基本面确定本基金战略性资产配置比例

从长期来看,主导大宗商品价格走势的主要有供需影响下的“商品属性”和货币因素影响下的“金融属性”两种,并且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走势最终主要受到全球宏观经济走势的基本面因素的影响。

大宗商品价格走势的根本决定因素在于全球实体经济发展、全球流动性和通胀情况、全球经济政策以及美元价格的走势等全球宏观经济的基本面因素。本基金管理人将主要结合以下因素对全球宏观经济走势进行研究,从而前瞻性地研判未来大宗商品价格走势。

- 全球经济增长水平;

- 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宏观经济情况,深入研究其经济增长率、就业状况(失业率)、通胀膨胀率和国际收支平衡状况,以及对于大宗商品需求的现状和变化趋势;

- 各国货币、财政、利率和汇率政策的变化以及主要国家的重大经济政策调整;

- 全球流动性状态、预期通货膨胀和非预期通货膨胀走势等因素;

- 全球主要国家货币,特别是美元未来价格走势,以及对未来美元走势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

(2)根据特定商品供求情况、地缘政治和投机和热点主题景气轮换等因素确定本基金的战术性资产配置比例

① 特定商品供求状况分析

对于特定商品供求状况的研究,将主要集中在对以下因素的分析预测:

- 全球经济发展,特别是目前新兴发展国家对于大宗商品的需求情况;

- 除全球实体经济发展之外,影响全球商品需求各种因素的变化和走势,如市场流动性因素、市场信心等;

- 大宗商品的库存、供给和产能利用率情况。

- 影响全球商品产量各种因素的变化和走势,如生产成本因素、储量因素、开采技术因素、人口结构的变化、气候变化以及自然灾害因素、耕地面积变化因素等;

- 大宗商品替代产品,例如替代石油的油砂和油胶或者新能源的边际开发成本和开采技术、生物燃料供给变化等因素;

② 地缘政治和投机因素

除了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和供求关系,国际地缘政治局势的冲突及不稳定、重要的突发事件、市场的投机资金均将对大宗商品价格产生重要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密切跟踪和深入研究当前国际经济格局中可能对大宗商品价格产生影响的地缘政治事件的发展情况,并且前瞻性地根据具体事件变化和发展调整大宗商品的配置比例,有效地控制并最小化本基金投资商品相关资产所面临的地缘政治和投机资金频繁进出商品市场带来的商品价格下方风险。

除上述影响国际大宗商品走势的主要因素之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将综合考虑主要的大宗商品之间的价格相关性以及变化情况,以及对某一类特殊商品价格有重要影响的因素。从而通过对影响上述大宗商品价格的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确定基金资产在抗通胀主题的基金之间的资产配置比例,并根据上述重要因素的变化,进行适时地动态调整。

③ 积极主动地选择特定时期内的主题类或轮动热点的商品类基金

本基金将积极挖掘全球经济发展中特定时期的热点主题商品类基金,并捕捉热点主题和景气循环出现时给上述基金带来的投资机会,以获得超额收益。并随着不同时期下全球热点主题的轮动和商品分类资产的景气循环,予以及时调整。

2.“自下而上”精选抗通胀主题基金策略

本基金将在全球范围内自下而上遴选符合各种定量和定性指标的抗通胀主题的基金,构建投资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1)基金选择指标:

我公司对于抗通胀主题基金的筛选指标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① 基金管理公司和做市商评价指标

- 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评价指标主要有:公司管理该类基金的经验和管理历史以及规模;

- 对交易所交易的抗通胀主题基金做市商的评价标准主要有做市商的基本情况、报价连续性和买卖价差,历史成交量等。

② 基金经理评价指标

对基金经理的评价指标主要有:投资理念、投资风格和历史业绩;

③ 基金投资组合评价指标

对抗通胀主题基金投资组合的评价指标主要有波动性和风险调整后收益以及收益归因分析等;对于跟踪综合商品指数的ETF,还将重点考察该基金指数代表性、历史业绩跟踪误差、年内日均成交量和相关流动性状况。

(2)基金筛选流程:

① 初步筛选

- 品质审核

- 专有数据库分析

② 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备选基金池

a.定量指标,主要针对基金投资组合

- 基金历史跟踪误差及变动;

- 基金流动性和成交量;

- 基金历史业绩及业绩归因分析;

- 商品类基金的商品期货合约投资所涉及的现货价格收益率(Spot Rate)、滚动收益率(Rolling Yield,指当前投资的期货合约临近到期时,通过头寸展期而转入下一月份合约所产生的损失或者收益)和现金收益率(Cash Yield)情况,以及期货合约展期的具体策略。

b.定性分析,主要针对基金经理、基金管理人和做市商

- 投资组合特点和风格

- 投资决策的质量

- 风险管理评估

- 基金经理情况评价

- 基金管理人和做市商能力评估

③ 基金优选

本基金分析研究人员将结合备选基金池中对于每只抗通胀主题基金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指标进行分析判断,并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进行微调,最后根据计算结果对备选抗通胀主题基金进行打分评估。

④ 确定核心基金池

根据评估打分和优选结果确定本基金投资的核心基金池。

⑤ 构建投资组合

本基金将在核心基金池基础上构建组合,主要根据基金资产整体在大宗商品投资的头寸、单个基金历史业绩表现和投资价值等因素综合计算得出单个基金的权重。

另外,本基金还可以根据组合的风险特征分析,对单个基金或者大类商品投资比例进行一定调整,以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优平衡。

⑥ 组合调整

由于短期内市场通常会受到一些非理性或者非基本面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对引起市场波动的长期和短期的各种不同因素的研究与判断,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投资风险。

3. 债券投资

本基金将根据基金运作投资的具体情况,适度进行债券投资。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信用等级为投资级以上的债券,债券投资的主要目标是优化流动性管理和分散投资风险。

4.货币市场工具投资

考虑到全球经济周期切换和景气循环等因素所引起的商品供给或需求因素的变化,可能导致商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震荡,或者某些特殊情况(如基金遭遇巨额赎回、基金主要投资市场临时发生重大变故、不可抗力等)可能会引起基金资产价值造成波动,因此,本基金将会通过投资货币市场工具等低风险资产(如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等)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此外,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基金还可进行证券借贷交易、回购交易等投资,以提高基金资产收益。另外,随着全球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进行相关公告。

七、投资决策流程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各国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及其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地缘政治和投机因素;

(3)全球大宗商品产量、库存、产能利用率和需求,特别是新兴市场的需求情况;

(4)宏观分析师、策略分析师、基金分析师和数量分析师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5)团队投资方式。本基金在境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由基金管理人具体执行投资计划,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2.决策程序

本基金所作的投资决定包含全球资产配置和全球抗通胀主题基金的精选。所有主要决策都必须要:

(1)根据广泛的研究来制定。

(2)由境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共同批准并由境外投资部总监作最终决定。

(3)要根据业绩表现和风险合规控制的反馈信息来进行定期审核和调整。

从公司的组织架构来讲,本基金的决策流程如下:

(1)市场分析师及基金分析师提议。

(2)经公司境外投资研究会议讨论。

(3)境外投资部总监决策。

(4)境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从投资决策的内容来讲,本基金的决策流程如下:

(1)采用战略资产配置来决定在全球各类资产之间的合理权重。任何变动都会促发上述基金的买卖和其各自货币单位之间的兑换等交易。以上决策至少每季度评价并调整一次。

(2)在战略资产配置框架确立后,全球投资组合将根据基金投资的各个国家或地区中的全球抗通胀主题基金的成长性、风险调整后收益、历史业绩和流动性等进行再平衡。为了达到此目的,本基金会重新排列各类抗通胀主题基金的备选名单及权重,确定一个基金投资组合模型,该将作为基金管理人最终决定的参考。以上决策至少每月评价并调整一次。

八、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普高盛商品总指数收益率(S& PGSCI Commodity Total Return Index)。

九、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投资全球抗通胀主题基金的基金中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十、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所投资的上述基金以及上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均不是、亦不得被视为本基金的发起人、分销商或发行者。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0.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因此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10.3 其他资产构成

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十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22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4.1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6.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8.90%)、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90%)、杭州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57%)、杭州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0%)及杭州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2%)。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部、投资管理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FOF投资管理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机构业务部、养老金业务部、交易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产品开发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融部、战略发展部、投资银行部、监察稽核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行政财务部、深圳管理部、内部审计部等25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主动型A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养老金投资决策及基金中基金投资决策”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南证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副总裁,西南证券董事、总裁;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

钱龙海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并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李福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发展部部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秘书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吴坚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重庆市证券监管办公室副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重庆东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直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重庆仲裁委仲裁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央党校研究生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长江商学院EMBA。先后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参与筹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历任南方基金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香山论坛发起理事、秘书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副主编、北京大学校友会理事、北京大学企业家俱乐部理事、北京大学哲学系系友会秘书长、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会长。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培训中心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兼职教授,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暨社会保障研究所兼职教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先进会计(教育)工作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邢冬梅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后更名为信利律师事务所),并历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金融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封和平先生:独立董事,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所属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并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主管合伙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席;还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第29届奥运会北京奥组委财务顾问。现任普华永道高级顾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王芳女士: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2000年至2004年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2004年10月起历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兼任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李军先生:监事,管理学博士。曾任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咨询部分析师、高级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业务总监,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此外,还曾先后担任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企业监管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二处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处长,并曾兼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主管、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曾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机械工业部、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起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马君女士,硕士学位。2008年9月至2009年3月任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金融工程师。2009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研究员及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2012年9月4日起担任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2月16日至2015年7月16日兼任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6日至2016年8月5日兼任银华中证国防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13日至2016年8月5日兼任银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月14日起兼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7年9月15日起兼任银华智能汽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1月9日起兼任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医疗健康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2月15日起兼任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周毅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10年12月6日至2012年11月7日。

王海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11年12月13日至2013年10月29日。

陈悦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13年10月17日至2017年11月24日。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周毅、王华、姜永康、王世伟、倪明、董岚枫、肖侃宁、周可彦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一部总监、投资经理及A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及投资管理三部总监、投资经理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王世伟先生,硕士学位,曾担任吉林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讲师;平安证券兴华营业部总经理;南方基金公司市场部总监;都邦保险股权投资部总经理;金元证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2013年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副总监兼基金经理。曾任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201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肖侃宁先生,硕士研究生,曾在南方证券武汉总部任投资理财部投资经理,天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天同180指数基金、天同保本基金及万家货币基金基金经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任投资经理管理企业年金,在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投资和研究工作)。2016年8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

周可彦先生,硕士学位。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曾担任嘉实泰和价值封闭式基金基金经理职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曾担任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3年8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十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7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16,920.6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283.62亿元,增幅3.47%。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1,720.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81%至1,390.09亿元,盈利水平实现平稳增长。

2016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100余项重要奖项。荣获《欧洲货币》“2016中国最佳银行”,《环球金融》“2016中国最佳消费者银行”、“2016亚太区最佳流动性管理银行”,《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国际化服务钻石奖”,《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6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2;在美国《财富》2016年世界500强排名第22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7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759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连续11年获得《全球托管人》、《财资》、《环球金融》“中国最佳托管银行”、“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最佳托管专家——QFII”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

十四、境外资产托管人

(一)境外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注册地址:225 Liberty St, New York, New York 10286 USA

办公地址:225 Liberty St, New York, New York 10286 USA

法定代表人:Gerald L. Hassell (Chairman & CEO -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成立时间:1784年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托管资产规模、信用等级等

纽约梅隆银行公司总部设在美国纽约225 Liberty Street,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商业银行,也是全球最大的金融服务公司之一。公司集多元化及其配套业务于一体,服务内容包括资产管理、资产服务、发行人服务、清算服务、资金服务和财富管理。公司通过在全球35个国家和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为超过100个金融市场的投资提供证券托管服务,为全球最大的托管行,并且是全球最大的资产管理服务提供商之一。公司在存托凭证、公司信托、股东服务、清算贸易、融资服务、佣金管理等业务方面都位居全球前列,并且是领先的美元现金管理、结算服务和全球支付服务供应公司。

截至2017年9月30日,纽约梅隆银行托管资产规模达32.2万亿美元,管理资产规模为1.8万亿美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纽约梅隆银行股东权益为400亿美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3.2%。全球员工总人数为52,900。

信用等级: Aa2评级(穆迪),AA-(标普)(截至2017年9月30日)

(三)托管业务介绍

纽约梅隆银行的托管业务是其主要的业务组成部分。截至2015年3月31日,纽约梅隆银行托管资产规模达28.5万亿美元。纽约梅隆银行的核心托管处理系统称为全球证券处理,简称GSP业务。该项业务于1996年推出,并由内部人员结合Vista概念进行开发。

随着业务和技术的变化,支持系统也将随着时间而变化,因此定期进行重新评估是重要的。纽约梅隆银行非常关注业务运营的恢复和技术持续性解决方案的实施,并继续进行所需要的投资,确保所有关键业务都可以在足以满足业务要求的时间框架内得以恢复。纽约梅隆银行在全球每一处理中心,已经建立了清楚、有深度的指引。业务恢复与危机管理活动被密切监督,并在所有时间得以坚持。专家团队被分配到各个小组,在组织内部对所有级别的员工进行定期演习和更新。

(四)境外托管人的职责

1、安全保管受托财产;

2、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计算或复核受托资产的资产净值;

3、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受托资产的清算、交割事宜;

4、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和所适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开设受托资产的资金 账户以及证券账户;

5、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提供与受托资产业务活动有关的会计记录、交易信息;

6、保存受托资产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十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代销机构

(1)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7)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29)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33)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6)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50)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9)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下转91版)

(2018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