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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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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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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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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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80%-95%投资于股票资产,其中投资于中小板及创业板的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4年4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均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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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8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相互发生的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银行间债券交易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基本面方面,4季度外需较为强劲,国内开启环保限产,制造业PMI先下后上,整体依然在高位。4季度通胀继续抬升。受食品价格和基数影响CPI整体高于3季度,非食品价格上涨依然较强。在环保限产的推动下PPI连续两个月维持在6.9%,至11月在基数效应下同比回落至5.8%。制造业和基建投资增速出现下滑,房地产投资增速有所提升。4季度M2增速触底小幅回升,其中10月份M2增速为8.8%创历史最低,11月小幅回升至9.1%。主要原因在金融监管加强,银行广义信贷增速下降,信用派生能力下降从而拉低M2,同时存款增长乏力银行对非存款性资金来源的依赖度上升,也拉低了M2。受实体融资需求较强,表外融资受限制的影响,4季度表内信贷增长继续超预期,月均新增均超万亿元。社融则在表内信贷和表外信托贷款增长的影响下增长较为显著。
12月议息会议美联储宣布加息25bp,基准利率提升至1.25-1.50%,2018年隐含3次加息概率。联储全面上调未来经济预期,美国税改正式落地。美国3季度实际GDP终值年化增速3.2%,过去两年多来美国GDP增速首次连续两个季度维持在3%以上。欧元区3季度实际GDP增速2.6%,创欧债危机以来新高。日本3季度GDP当季同比增2.1%,回升至近两年来高位。欧日货币政策收缩正在路上。
市场方面,4季度上证综指下跌1.2%,上证50、沪深300分别上涨7.0%、5.1%;中小板下跌0.1%、创业板下跌6.1%。股票市场呈现结构性行情,食品饮料、家电、医药,分别上涨16.0%、11.4%、3.3%;综合、国防军工、计算机,分别下跌12.6%、11.0%、10.2%。
本季度,本基金保持较高仓位,依然坚定的基于产业的生命周期和公司的产品周期来精选优质的中小市值股票,但市值水平略有提升。重点配置在新能源汽车、公共安全、物联网、半导体、云计算、军工、消费升级、进口替代等相关领域。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重点看好锂电池模组上游零部件、电机控制系统、锂电池等细分子领域;在物联网领域,重点看好传感器、无线模组、智能交通等细分子领域。
4季度在环保限产政策下,经济增长动能较3季度略微走弱。4季度通胀有所抬升,金融数据表现较好,出口增长强劲,预示着未来一个季度经济增长依然保持较好势头。
2017年全年看经济企稳回升主要得益于出口回暖、房地产销售和投资链条。2018年房地产销售周期回落、地方融资收紧将导致投资大概率继续走弱,但外需向好有望延续,基数提升出口增速将略降,居民收入提升带动消费稳定增长,整体看经济增长动能略回落。
经济总量平稳下继续关注行业结构变化,新旧经济继续转换。以过剩产能为代表的老经济继续去杠杆,以消费升级和制造业升级为代表的新经济迎来量价齐升的增长周期。风险点上,需要关注国内房地产市场超预期下行,美国经济超预期回升带来联储加快加息进程。
4季度的市场风格呈现较为明显的两极分化格局。在连续两年的估值调整之后,中小板、创业板相对于主板的估值溢价具备一定的吸引力,通过自上而下基于行业生命周期和公司的产品周期来精选具备未来业绩增长确定性的公司有望取得超额收益。
对于行业走势,我们最为看好物联网、公共安全、人工智能、半导体等领域的投资机会。同时,我们也积极布局军工、工业大数据、定制家居、教育信息化等具备成长性的相关领域。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年4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7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0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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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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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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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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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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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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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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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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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2日
2017年第四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