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编号:2018-001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吴茂林先生因拟离职不再适合继续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持续督导职责。为此,招商证券决定指派邓永辉先生自2018年1月31日起接替吴茂林先生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剩余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事宜。邓永辉先生的简历附后。
本次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王昭先生和邓永辉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18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3日
附件:邓永辉先生简历
邓永辉先生,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董事,保荐代表人,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注册会计师(CPA),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6年投资银行执业经历,对企业改制、IPO、再融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拥有丰富的经验。曾保荐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雄韬股份(002733.SZ)、赛摩电气(300466.SZ)、中潜股份(300526.SZ)、中泰模具等IPO项目;雄韬股份(002733.SZ)、长春燃气(600333.SH)再融资项目;麦克韦尔(834742.OC)挂牌及股票发行项目。此外,邓永辉先生还拥有3年审计经历,曾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