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1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7月2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计算,不超过6个月(详见公司2017-210号公告)。
截至2018年1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3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