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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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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天圣制药 公告编号:2018-003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审议通过聘任王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聘任刘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厚霖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聘任李厚霖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刘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审议通过推选刘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天圣制药 公告编号:2018-004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及聘任

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变更董事会秘书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0月23日收到公司原董事会秘书杜春辉先生的辞职报告, 杜春辉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杜春辉先生的辞职报告在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杜春辉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杜春辉先生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财务总监王开胜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聘任王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琴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王琴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王琴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聘任副总经理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于 2018年 1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聘任刘爽先生、李厚霖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推选刘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刘爽先生、李厚霖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刘爽先生、李厚霖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推选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认真核查本次拟聘任及推选人员的简历,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王琴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爽先生及李厚霖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推选刘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王琴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 023-62910742

传真: 023-62980181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石盘河西一街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 zqb@tszy.com.cn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2日

附件:王琴女士的简历

王琴女士,198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王琴女士曾任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会计,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现任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目前未持有公司的股份。王琴女士未在其他单位兼职。王琴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刘爽先生简历

刘爽先生,199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刘爽先生曾任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库管员,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员,现任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目前未持有公司的股份。刘爽先生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刘爽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李厚霖女士简历

李厚霖女士,199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李厚霖女士曾任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部长,现任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部长,目前未持有公司的股份。李厚霖女士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李厚霖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聘任王琴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爽先生及李厚霖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推选刘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推选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认真核查本次拟聘任及推选人员的简历,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王琴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爽先生及李厚霖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推选刘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