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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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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融元-方正证券-一方恒融碧桂园
24期保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
服务的公告

2018-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年1月24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融元-方正证券-一方恒融碧桂园24期保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一方恒融24期ABS”)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一方恒融24期ABS”的转让业务。

二、 “一方恒融24期ABS”设立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一方碧24”,证券代码为“116775”,到期日为2018年12月1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一方碧24”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一方恒融24期ABS”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一方恒融24期ABS”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1月18日

关于为“中国中投证券-汇天保理-

碧桂园-小微企业1期应收账款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年1月24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中国中投证券-汇天保理-碧桂园-小微企业1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中国中投-汇天保理-碧桂园-1期(1号)”)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中国中投-汇天保理-碧桂园-1期(1号)”的转让业务。

二、 “中国中投-汇天保理-碧桂园-1期(1号)”设立日期为2017年12月22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汇天01优”,证券代码为“116781”,到期日为2018年12月14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三、 “汇天01优”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中国中投-汇天保理-碧桂园-1期(1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中国中投-汇天保理-碧桂园-1期(1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1月18日

关于为“招商创融-广田集团应收账款

(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

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年1月24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招商创融-广田集团应收账款(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招商广田(2期)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招商广田(2期)专项计划”的转让业务。

二、 “招商广田(2期)专项计划”设立日期为2017年12月25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广田2A1”,证券代码为“116788”,到期日为2018年12月2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每3个月付息,过手还本;证券简称“广田2A2”,证券代码为“116789”,到期日为2019年6月2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每3个月付息,过手还本;证券简称“广田2A3”,证券代码为“116790”,到期日为2019年12月2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每3个月付息,过手还本。

三、 “广田2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广田2A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广田2A3”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招商广田(2期)专项计划”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招商广田(2期)专项计划”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1月18日

关于2017年记账式贴现(五十一期)

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7年记账式贴现(五十一期)国债将于2018年2月5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8207”,证券简称为“贴债1751”,是2017年11月6日发行的91日期债券,以贴现形式发行,到期按面值兑付。本次到期兑付,每百元面值国债可获得的本息为100元。

二、本所从2018年1月26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1月31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8年2月1日本期债券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等

十一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四期)国债、2015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2016年记账式附息(十七期)国债、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八期)国债、2016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十六期)、2016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6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2016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二期)、2015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5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将于2018年2月5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02”,证券简称为“国债1002”,是2010年2月4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15元。

二、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四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24”,证券简称为“国债1024”,是2010年8月5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4元。

三、2015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503”,证券简称为“国债1503”,是2015年2月5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1元。

四、2016年记账式附息(十七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617”,证券简称为“国债1617”,是2016年8月4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7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37元。

五、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八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718”,证券简称为“国债1718”,是2017年8月3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95元。

六、2016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十六期)证券代码为“107216”,证券简称为“陕西1615”,是2016年8月3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47元。

七、2016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218”,证券简称为“北京1604”,是2016年8月5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7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395元。

八、2016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证券代码为“107222”,证券简称为“四川1616”,是2016年8月5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15元。

九、2016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7226”,证券简称为“四川1619”,是2016年8月5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35元。

十、2015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366”,证券简称为“重庆15Z2”,是2015年8月5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35元。

十一、2015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370”,证券简称为“重庆1508”,是2015年8月5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35元。

十二、本所从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2月2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三、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2月2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8年2月5日除息交易。

十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2018年记账式贴现(四期)

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8年记账式贴现(四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8年1月24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91日期贴现式国债,证券编码“108221”,证券简称“贴债1804”,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8年4月23日到期按面值偿还。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