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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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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8-0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18—002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18年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褚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肖文英女士、刘春花女士和李三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曾细华先生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向公司支付土地收储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徐桂芬、褚建庚、褚浚、褚剑回避了该议案表决,由其余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于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向公司支付土地收储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8年1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2018年1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18年1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中“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对照如下:修订前后对照如下:

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8年1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18—003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文英女士主持,总经理褚浚先生,副总经理褚剑先生、范旭明先生、章启武先生和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曾细华先生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向公司支付土地收储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向公司支付土地收储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款11,859.51万元的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向公司支付土地收储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8年1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风险投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范围投资范围包括:国债逆回购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2018年1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18年1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18—004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

向公司支付土地收储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9月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新签订了《南昌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合同》,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公司位于迎宾大道工业地块土地使用权证为南国用(2008)第00396号工业用地。经重新测量收储面积为237.44亩,补偿金额18,127.926万元(含土地补偿款6,268.416万元,单位土地款26.4万元/亩、地面附着物补偿款11,859.5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9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重新签订土地收储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

2015年11月3日,公司收到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土地收储土地补偿款6,268.416万元。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等相关规定,在扣除资产处置净损失、相关税费等费用支出后剩余款项确认为公司递延收益并分期计入公司损益。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1月 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部分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土地收储地面附着物补偿款11,859.51万元,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仍未支付。

由于该笔未支付的地面附着物补偿款拖延时间过长,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与南昌县土地收储中心、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方协商一致并经南昌县人民政府同意,先由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向公司支付地面附着物补偿款11,859.51万元,在公司收到该地面附着物补偿款后,公司同时将该地面附着物补偿款11,859.51万元债权转移给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今后该债权由南昌县土地收储中心与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解决,与公司无关。

由于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8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向公司支付土地收储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桂芬女士、褚建庚先生、褚浚先生及褚剑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由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就本议案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91360100091070492T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大道1298号13栋

5、法定代表人:褚建庚

6、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室内外装饰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9、关联关系说明: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关于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应支付给公司的土地收储地面附着物补偿款11,859.51万元。该项债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该项债权金额经公司与南昌县土地中心2015年9月共同签署的《南昌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合同》确定,本次债权转让不涉及审计评估。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与南昌县土地中心2015年9月共同签署的《南昌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合同》,经公司与南昌县土地收储中心、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方协商一致并经南昌县人民政府同意,由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向公司支付地面附着物补偿款11,859.51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订正式合同。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实质仍为支付动迁补偿,公司将在收到款项时并入递延收益,按原摊销标准在剩余期间内摊销,不再追溯调整原摊销额。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在收到土地收储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款11,859.51万元后,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该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公司与南昌县土地收储中心、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方协商一致并经南昌县人民政府同意,由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向公司支付土地收储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款11,859.51万元,构成了关联交易,但其行为实质仍为支付动迁补偿,应在收到款项时并入递延收益,按原摊销标准在剩余期间内摊销,不再追溯调整原摊销额。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我们同意将《关于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土地收储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表决。

(二)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向公司支付土地收储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款11,859.51万元的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议案表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收到土地收储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款11,859.51万元后,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向公司支付土地收储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款11,859.51万元。

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由于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其行为实质仍为支付动迁补偿,应在收到款项时并入递延收益,按原摊销标准在剩余期间内摊销,不再追溯调整原摊销额。

十一、其他

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18—005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范围包括:国债逆回购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目前的自有资金状况,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在前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包括国债逆回购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风险投资的规定。

4、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5、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和国债逆回购产品投资业务,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2)公司财务部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具体经办部门,公司证券部为国债逆回购产品投资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负责人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第一责任人,证券部负责人为国债逆回购产品投资的第一责任人。

(3)公司审计部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和国债逆回购产品投资的监督部门。审计部对公司进行的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和国债逆回购产品投资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审计部负责审查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和国债逆回购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审计部负责人为监督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情况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和国债逆回购产品投资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投资品种,保证收益的同时也能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被占用,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6年4月1日累计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1,704,872.02元。

2、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财智·盛盈2016年第120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日2017年2月10日,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71,863.00元。

3、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支行“2017年结构性存款对公统发第九期产品006”,产品到期日2017年8月24日,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103,833.33元。

4、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到期日2017年11月24日,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80,069.82元。

5、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乾元-众享”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日2017年11月16日,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87,178.08元。

6、、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 91 天”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日2017年11月27日,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194,465.75元。

7、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支行““2017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九十二期期产品 5”,产品到期日2017年11月25日,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110,000.00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包括国债逆回购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风险投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风险投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范围投资范围包括:国债逆回购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18—006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煌上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44号文《关于核准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09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9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362.0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577.9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8月31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88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资金33,059.62万元,超募资金为51,518.35 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989.46万元,其中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3,683.5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0,681.29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到位后累计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理财收益7,092.7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三、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保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6、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前十二个月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1、公司于2016年4月1日累计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1,704,872.02元。

2、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财智·盛盈2016年第120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日2017年2月10日,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71,863.00元。

3、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支行“2017年结构性存款对公统发第九期产品006”,产品到期日2017年8月24日,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103,833.33元。

4、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到期日2017年11月24日,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80,069.82元。

5、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乾元-众享”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日2017年11月16日,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87,178.08元。

6、、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 91 天”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日2017年11月27日,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194,465.75元。

7、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支行““2017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九十二期期产品 5”,产品到期日2017年11月25日,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110,000.00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计划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进行的。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保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运用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人查阅了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议案文件,对此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八、备查文件

1、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关于煌上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18—007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23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8年2月9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2月9日(星期五)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8日-2018年2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8日15:00-2018年2月9日15:00。

5、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6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 66 号公司综合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江西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向公司支付土地收储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内容详见2018 年1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

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2月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 66 号公司四楼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2月8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曾细华、万明琪

联系电话:0791—85985546 传   真:0791—85985546

邮编:330052 邮 箱:hshspb@163.com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95,投票简称:煌上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8日15:00-2018年2月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2月9日(星期五)在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 66 号公司综合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的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