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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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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5版)

注:自2017年7月13日起,本基金增加B份额。图示日期为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9月30日。

中欧滚钱宝货币C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07月14日-2017年09月30日)

注:自2017年7月13日起,本基金增加C份额。图示日期为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9月30日。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8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28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相同,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本基金的B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1%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根据划款指令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登记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7月刊登的《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 更新了 “重要提示”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1、补充了关于增加B类、C类份额的说明。

2、更新了“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2月11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 更新了 “第二部分 释义”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增加了“基金份额分类”的释义。

(三) 更新了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1、更新了股权结构。

2、更新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信息。

(四) 更新了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托管人的信息。

(五) 更新了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1、 增加了B类、C类份额的销售机构。

2、 补充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期后事项。

(六) 更新了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增加了“三、基金份额的类别”。

(七) 更新了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1、更新了拒绝或暂停申购的相关情形。

2、增加了“单一投资者持有占比控制”的表述

3、流动性风险控制新规的相关内容。

4、更新了关于增加B类、C类份额的相关表述。

(八) 更新了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1、更新了投资决策机制的表述。

2、更新了“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

(九) 更新了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基金的业绩,基金业绩截止日2017年9月30日。

(十) 更新了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关于增加B类、C类份额的相关表述。

(十一) 更新了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关于增加B类、C类份额的相关表述。

(十二) 更新了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增加了B类、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说明。

(十三) 更新了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关于增加B类、C类份额的相关表述。

(十四) 更新了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关于增加B类、C类份额的相关表述。

(十五) 更新了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自2017年06月12日至2017年12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以下为本基金管理人自2017年06月12日至2017年12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