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 /锦港B股 公告编号:2018-00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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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2人,董事徐健先生、孙明涛先生、贾文军先生、张惠泉先生、鲍晨钦女士、张国峰先生、曹坚先生、王君选先生、苗延安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3人,监事李亚良先生、芦永奎先生、刘戈先生、季士凯先生、夏颖女士、李欣华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桂萍女士出席,财务总监李挺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向各合作融资机构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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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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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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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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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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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记票的议案为议案二、议案三和议案四,具体表决情况详见上表;
2、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哲 侯阳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