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华丽硕丰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2018-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公告编号:2018-00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华丽硕丰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宇顺电子”)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华丽硕丰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丽硕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丽硕丰”)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给凌翠萍女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6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0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08)、《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华丽硕丰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10)。

按照公司与交易对方凌翠萍女士签署的《关于深圳市华丽硕丰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约定,本次交易价款为850万元,以现金方式分三期支付:在《转让协议》生效之日(即2017年12月15日)起3个工作日内,凌翠萍女士需向宇顺电子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300万元;在标的资产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2日内,且不晚于2017年12月29日,凌翠萍女士需向宇顺电子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50万元;在标的资产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0日内,凌翠萍女士需向宇顺电子指定账户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价款,即人民币400万元。

2017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了凌翠萍女士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300万元;2017年12月25日,公司将标的资产的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华丽硕丰的股东变更为凌翠萍女士,公司不再持有华丽硕丰股权。2017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了凌翠萍女士支付的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2017年12月28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华丽硕丰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13、2017-115)。

根据《转让协议》的约定,凌翠萍女士需在标的资产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宇顺电子指定账户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400万元。

截至2018年1月24日,凌翠萍女士因资金紧张,未能在《转让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向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400万元。经公司与凌翠萍女士协商,为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凌翠萍女士于2018年1月25日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向公司作出不可撤销的承诺与保证:自《转让协议》约定的剩余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时限起2个月内,向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400万元,并按照《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逾期天数×逾期支付金额×万分之一)。凌翠萍女士延期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积极努力采取措施,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必要时,公司不排除通过诉讼等途径解除《转让协议》的可能,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