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徐可先生代理董事长职务的公告

2018-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ST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8-011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徐可先生代理董事长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汪勤先生提交的申请报告,汪勤先生由于工作安排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汪勤先生仍然担任公司董事。在任职董事长期间,汪勤先生勤勉尽责履行了董事长职责,公司董事会在此对汪勤先生为公司健康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7名,实际表决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公司董事徐可先生代理董事长职务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推举公司董事徐可先生为新的法定代表人、代理董事长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徐可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徐可先生简历

徐可先生: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8年2月,中共党员,博士。2000年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技术物理系,2007年毕业于美国东北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北京世华国际金融信息有限公司产品总监、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2017年9月30日,徐可先生持有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05,000股。徐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长虹先生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简称:*ST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8-012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政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递交了行政诉讼材料,请求撤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8号)。公司递交了立案登记表,并交纳了案件受理费用;北京一中院出具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一审结算)》显示,案件案号为2018京01行初188号。

2016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8号)。2016年8月1日,公司曾向北京市一中院提交了行政诉讼材料,并收到了《案件受理通知书(2016)京 01 行初 710 号)》。2016年12月19日,公司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了撤诉申请,并于12月30日收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准许撤诉。考虑到起诉期限,以及本次诉讼属于撤回诉讼后重新起诉等因素,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本次重新起诉可能存在会被驳回起诉或被驳回诉讼请求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此案的进展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