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8-009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1月25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曾大治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曾大治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曾大治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3人,曾大治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曾大治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的职责。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曾大治先生任职监事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和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8-010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25日(星期四)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18年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8年1月24日15:00至2018年1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中关村国防科技园)5号楼6层雷科防务北京分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股份58,469,40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027%。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58,335,598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905%。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133,8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21%。
2、公司董事韩周安先生、独立董事居荷凤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58,407,9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948%;反对61,5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0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12,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6165%;反对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8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58,407,9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948%;反对61,5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0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12,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6165%;反对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8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瑛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58,390,5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652%;反对78,81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3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张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6574%;反对78,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4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居建平律师、张红叶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8-011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离职激励对象张旭艳、薛义、李建业、郭鑫、罗萍、贾朝阳、贾朋朋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97,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10,264.3134万元减少至110,254.6134万元。2018年1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减资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