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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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5证券简称:*ST青松 公告编号:临2018-006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松债暂停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阿克苏市林园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术建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其中:董事夏玉龙因故未出席会议,董事郭文生和独立董事赵晓雷、占磊、于雳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其中:监事邓建辉出差在外未出席会议,监事兰新华、张振新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公司副总裁王建清、宁沉浮列席会议,公司副总裁李迎春、杨国星因出差在外未列席会议,财务总监郑文伟因故未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在军 宋潇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则》及《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