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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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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8-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裁任不凡持有本公司股份3,083,8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3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副总裁任不凡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至未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0万股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8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任不凡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任不凡

(二)股东任不凡目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3,083,8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37%,股份来源为2007年度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转让给公司高管团队的股份。

(三)股东任不凡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的具体情况

1、 股份来源:2007年度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转让给公司高管团队的股份。

2、减持数量:不超过600,0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85%。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至未来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

4、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任不凡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其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三)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公司董事、副总裁任不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副总裁任不凡出具的《拟减持本公司股票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