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萧政储出〔2008〕48号地块之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萧政储出〔2008〕48号地块之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事项概述
2018年1月26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春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天创投”)和浙江宏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立建设”)签署《萧政储出〔2008〕48号地块之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公司将以11250万元收购宏立建设持有的杭州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15%的股权。项目公司系萧政储出〔2008〕48号地块的开发主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春天创投和宏立建设将按照如下权益比例合作开发萧政储出〔2008〕48号地块:公司占15%,春天创投占81%,宏立建设占4%。
本次签署合作协议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审批权属于公司总经理,已获得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杭州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07年07月17日
4、住所:杭州市萧山区南阳镇经济开发区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6、股东情况:本次股权转让前,春天创投和宏立建设分别持有项目公司81%和19%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春天创投和宏立建设分别持有项目公司15%、81%和4%的股权。
萧政储出〔2008〕48号地块项目名称为阳光名城,合作各方明确,本次合作主要针对阳光名城三期、四期未开发地块,阳光名城三期、四期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计容面积为105216平方米。
三、 合作方基本情况
1、浙江春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萧山区北干街道太古广场1幢2608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国芳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02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除担保业务和房地产业务)
公司与春天创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2、浙江宏立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萧山区义蓬街道新镇路5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华芳
成立日期:2005年03月10日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暖管道安装;经销: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械五金、建筑设备租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公司与宏立建设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概述
1、协议签订后,春天创投和宏立建设立即配合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宏立建设支付股权转让款11250万元。
2、项目后续开发投入资金各方依照股权比例对等投入。
3、项目由公司操盘,春天创投、宏立建设共同参与经营管理。公司作为操盘方,负责本项目的整体开发管理工作,并收取项目管理费。
五、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增加土地储备计容建筑面积105216平方米。项目由公司操盘并收取项目管理费,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管理费收入。
六、备查文件
1、《萧政储出〔2008〕48号地块之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