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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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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版)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B

联系人:李丹

电话:13601264918

传真:010-56176117

客服电话:400-100-3391

公司网址:www.bjdyfund.com

(103)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联系人: 王芳芳

电话:010-59013842

清算传真:021-38909635

客服电话:010-59013825

公司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本公司直销中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法定代表人:刘未

电话:021-2053 7888

联系人:薛程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法定代表人:韩炯

电话:021-3135 8666

传真:021-3135 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公司电话:(021)2228 8888

公司传真:(021)2228 0000

签章会计师:蒋燕华、蔡玉芝

业务联系人:蒋燕华

四、基金名称

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保持资产流动性和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综合利用多种投资策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有如下限制: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定位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战略性资产配置以债券为主。同时,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公司基本面、市场估值水平以及投资者情绪,在一定的范围内对债券、股票和现金各自的投资比例作战术性资产配置调整,以降低系统性风险对基金收益的影响。

2、债券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宏观环境分析和微观市场定价分析两个方面进行债券资产的投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债券投资组合策略和动态品种优化策略。

(1)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1)目标久期管理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的运行情况以及国家财政货币政策动向等因素,定期对各个关键期限利率的变化做出合理判断。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对债券组合的久期和持仓结构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以降低可能的利率变化给组合带来的损失。

2)收益率曲线策略

在组合久期不变的条件下,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在期限结构配置上适时采取子弹型、哑铃型或阶梯型等策略,进一步优化组合的期限结构,以期在收益率曲线调整的过程中增强基金的收益。

(2)动态品种优化策略

本基金依据对类属资产和个券的相对投资价值评估,构建并动态调整安全资产组合中的类属资产配置和具体投资品种构成,以不断提高组合收益率。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通过分析各类属资产的相对收益和风险因素,确定不同债券种类的配置比例。主要决策依据包括对未来宏观经济和利率环境的研究和预测、利差变动情况、市场容量、信用等级情况和流动性情况等。通过情景分析的方法,判断各个债券类属的预期持有期回报,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进行配置。

2)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过程中,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定位情况和个券的市场收益率情况,综合判断个券的投资价值,选择风险收益特征最匹配的品种,构建具体的个券组合。

3)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同时具备了普通股票所不具备的债性特征和普通债券不具备的股性特征:当其正股下跌时,可转换债券的价格可以受到债券价值的支撑;当其正股上涨时,可转换债券的内含看涨期权可使其分享股价上涨带来的收益。本基金将首先选择那些转股溢价率和纯债溢价率呈现“双低”特征的可转换债券品种,较低的转股溢价率保证了可转换债券在其正股上涨时的涨幅同步性较强,而较低的纯债溢价率则使其正股下跌时的最大损失率也较低。对这些具备“双低”特征的可转换债券,本基金将进一步对其正股的投资价值进行深入分析,选择那些正股具有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进行重点投资。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本基金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价值投资为基本投资理念,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结果,以价值选股、组合投资为原则,选择具备估值吸引力、增长潜力显著的公司股票构建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将通过选择高流动性股票保证组合的高流动性,并通过分散投资降低组合的个股集中度风险,以保证在股票市场系统风险增加时,可实现股票组合的快速变现,并及时转入安全资产组合,规避市场系统风险。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权证投资方面主要运用的策略包括:价值发现策略和套利交易策略等。作为辅助性投资工具,本基金将结合自身资产状况进行审慎投资,力图获得最佳风险调整收益。

5、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策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主要以对冲投资风险或无风险套利为主要目的。基金将在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标的品种的基本面研究,结合衍生工具定价模型预估衍生工具价值或风险对冲比例,谨慎投资。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是中国目前最权威,应用也最广的指数。中债综合指数反映了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债券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的港股。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净值表现

1、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A类份额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3)本基金自2015年12月25日转型,基金净值表现数据只列示基金转型后数据。

C类份额

(二)自基金转型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2月25日-2017年9月30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12月20日,根据合同规定,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为2015年12月21日,本基金于2015年12月25日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占基金资产:≤2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3%。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6月25日,截至建仓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截至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3) 本基金自2017年4月14日起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原份额变更为A类份额。

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4月14日-2017年9月30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12月20日,根据合同规定,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为2015年12月21日,本基金于2015年12月25日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占基金资产:≤2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3%。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6月25日,截至建仓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截至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3) 本基金自2017年4月14日起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原份额变更为A类份额。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重要提示”部分

(1)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概况;

(2)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1)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2)更新了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3)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更新了代销机构方面信息;

(2)更新了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5、“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1)更新了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6、“十、基金的投资”部分

(1)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

7、“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

(1)更新了基金的业绩。

8、“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1)更新了2017年07月11日至2017年12月20日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