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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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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8-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3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性、意向性文件,具体合作内容、方案需经双方完成内部审批流程后,以双方另行签署的落地协议、投资协议为准。

●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署,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商议确定,有关合作安排将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同时,正式协议存在因双方未达成一致而无法签署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8年1月26日,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双流区”)签订了《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框架协议”)。为加快双流智慧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双流区智慧城市及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流区智慧路灯项目事宜在成都达成如合作之识。

(二)签订框架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订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 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为加快双流智慧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双流区智慧城市及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

(二)合作的主要内容

双流区计划投资建设3万套(以实际实施情况为准)智慧路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PPP项目”),项目分二期完成,预计建设期2年:第一期5000套;第二期在第一期建设运行完善后实施剩余25000套,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约6亿元人民币(以PPP项目实际中标价格为准),项目合作期暂定为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

(三)合作模式

采用PPP合作方式,实施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规划设计、投资、融资及建设、经营、管理维护等工作,并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市场化运作。协议签订后甲方拟指定下属国有公司与乙方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可依法参与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的选聘。

(四)其他约定

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24个月,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终止协议的要求,应书面通知对方。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对公司生产经营及2018年业绩不构成影响。

如本次框架协议最终履行,将有利于推动双流区智慧城市及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为公司智慧城市业务更好的推广奠定扎实的基础。

四、 重大风险提示

本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商议确定,有关合作安排将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同时,正式协议存在因双方未达成一致而无法签署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