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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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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8-013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月2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2018年1月2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及总经理。会议由董事长林冰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总经理、监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收购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龙净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期收购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大陆集团”)、优蓝(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平潭优蓝合伙”)和自然人王晶所持有的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新大陆环保”)100%股权,预计收购价款为人民币23,000万元。

新大陆环保是国内知名环保装备制造商,是国内臭氧发生器、紫外消毒设备领军企业之一,其生产的设备已成功应用于市政污水、市政给水、工业废水、烟气脱硝等各大领域和行业。

交易完成后,新大陆环保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但其对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新大陆集团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关联交易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向新大陆集团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一大股东使用龙净名号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林冰、何媚、林贻辉、吕建波、廖剑锋 为该议案的关联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授权公司第一大股东使用龙净名号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临2018-014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

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月2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2018年1月2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及总经理。会议由董事长林冰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总经理、监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内,下同)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最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投资国债逆回购的最高余额。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国债逆回购品种。

(四)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投资期限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年 12 月 31 日。

(六)授权与管理

上述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及国债逆回购业务的收益情况,具体实施和决定继续或停止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公司闲置资金的情况,提出投资方案和可行性报告,负责具体操作。

二、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国债逆回购相当于按照约定的利率,将资金出借给国债持有人(即融资方),对方将国债抵押给交易所,由交易所撮合成交,成交后公司不承担国债价格波动的风险,投资收益在成交时即已确定,因此交易市场风险较小。交易到期后系统将自动返还资金,如交易对方(融资方)到期无法归还资金,结算公司会先垫付资金,然后通过罚款和处理质押国债等方式向融资方追诉,因此交易信用风险较小。综上所述,公司进行国债逆回购的投资风险较小。

(二)应对措施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2、公司将对拟购买的国债逆回购产品进行选择及操作,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国债逆回购交易具有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收益较高等特点,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另外,公司也会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回购品种,保证收益的同时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被占用。本次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8-015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新大陆集团提供反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及担保金额:本次反担保的被担保人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陆集团”),担保总额为2.3亿元,反担保保证期限自担保人代债务人向各授信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一年。该反担保协议于交割日之次日生效。

※ 截止本次担保发生前:

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514.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8%。其中(1)对其他法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2)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514.64万元。

公司实际发生的反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截止本信息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 本次反担保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是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担保行为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 回避表决事宜:本次关联交易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厦门龙净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分期收购新大陆集团、优蓝(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自然人王晶所持有的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新大陆环保”)100%股权,收购完成后新大陆环保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大陆集团对新大陆环保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亿元。根据本次收购事项所签署的《投资协议书》安排,公司子公司厦门龙净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基于被收购方原被担保合同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向新大陆集团提供以其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反担保的总额为2.3亿元。反担保保证范围:原担保合同的担保范围及担保人代偿资金产生的利息、因实现本合同项下反担保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调查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反担保保证期限:自担保人代债务人向各授信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一年。该反担保协议于交割日之次日生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原担保合同具体为:

二、被担保人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胡钢。

注册资本:8,500万元。

经营范围:高科技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咨询服务及相关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汽车(不含小轿车)经营;原粮的批发、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因公司子公司拟分期收购新大陆集团子公司新大陆环保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股权收购交割日之后十二个月内,新大陆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75,965.40万元、负债总额为505,992.66万元、净资产为269,972.73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0,619.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430.12万元。

三、审议程序及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新大陆集团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子公司厦门龙净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基于被收购方原被担保合同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向新大陆集团提供以其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反担保的总额为2.3亿元。反担保保证范围:原担保合同的担保范围及担保人代偿资金产生的利息、因实现本合同项下反担保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调查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反担保保证期限:自担保人代债务人向各授信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一年。该反担保协议于交割日之次日生效。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子公司厦门龙净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基于被收购方原被担保合同向新大陆集团提供的反担保,其经营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514.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8%。其中(1)对其他法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2)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514.64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反担保余额为0万元(此次审议的反担保事项在收购新大陆环保股权交割日之次日生效)。

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事项。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行为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16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临2018-016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第一大股东使用龙净名号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次关联交易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回避表决事宜: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林冰、何媚、林贻辉、吕建波、廖剑锋先生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授权使用范围

公司同意授权东正投资在其公司名称中使用“龙净”字号,其在办理公司名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有权以包含“龙净”字号的公司名称对外进行展示、宣传及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授权范围仅限于东正投资在其公司名称中使用“龙净”字号,不包括授权其使用“龙净”驰名商标,其不得在其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上以商标形式使用“龙净”或与之近似的名称。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东正投资不得将公司授权其使用的“龙净”字号再授权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公司授权东正投资使用“龙净”字号之约定,不视为公司将“龙净”字号或“龙净”驰名商标转让给东正投资,东正投资无权对外转让“龙净”字号或“龙净”驰名商标,抑或对“龙净”字号及“龙净”驰名商标进行任何的处分。

东正投资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开展任何与公司同业竞争业务。

(二)授权使用期限

授权使用期限自《字号授权许可使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49年5月16日(即东正投资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止,如东正投资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前解散或终止的,授权使用期限截止至东正投资实际解散或终止之日。如东正投资不再具备公司控股股东资格时,授权事项自行终止,东正投资不得在其公司名称中使用“龙净”字号。

(三)授权使用费用

“龙净”字号的授权使用费用为10万元/年,东正投资在每年3月31日之前向公司全额支付授权使用费用,公司收到许可使用费后向东正投资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东正投资,法定代表人:廖剑锋,注册资本8亿元,注册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试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1号楼3层309,经营范围为:能源、原材料、高科技项目、建筑材料、房地产、文化、信息产业的投资;农副产品的种植,饲料(不含添加剂)的销售;电子元器件,通讯产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的销售;农业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正投资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东正投资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董事林冰、何媚、林贻辉、吕建波、廖剑锋为该议案的关联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一大股东使用龙净名号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东正投资已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开展任何与公司同业竞争业务。其使用包含“龙净”字号的公司名称对外进行展示、宣传及开展经营活动,有利于为“龙净”字号创造更高知名度与品牌价值,对公司有积极影响。该关联交易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东正投资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开展任何与公司同业竞争业务。其使用包含“龙净”字号的公司名称对外进行展示、宣传及开展经营活动,有利于为“龙净”字号创造更高知名度与品牌价值,对公司有积极影响。该关联交易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18-017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2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2月1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龙净环保工业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2月13日至2018年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于2018年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18年2月13日上午10:00点前到本公司股证办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股证办时间为准),出席会议时需验看原件;

(二)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传真:0597-2237446

联系人:卢珍丽、邓勇强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