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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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8-01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18年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吸纳高端人才,确保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与企业愿景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韩周安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制定《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韩周安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韩周安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00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形式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8-013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18年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吸纳高端人才,确保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与企业愿景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任职人员,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选举陈天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8-014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刘雪琴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刘雪琴作为征集人,根据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雷科防务

股票代码:002413

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斌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训雨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5号常发大厦18楼

邮政编码:213161

联系电话:0519-86237018

传真号码:0519-86235691

公司网址: www.racodf.com

电子邮箱:002413@racodf.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18年1月26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1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雪琴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刘雪琴女士,1964 年出 11 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学士,本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毕业于东南大学法学专业。1987 年-2002 年任职于常州大酒店财务部。2003 年-2004年任职于常州市武进区农村信用合作社。2004年 12月-2011年3月任职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兼任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关于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18年2月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18年2月 6日至2018年2月9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如下: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5号常发大厦18楼

收件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213161

联系电话:0519-8623701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人:刘雪琴

2018年1月26日

附件: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雪琴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8-015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11日-2018年2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11日15:00至2018年2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5日(星期一)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2018年2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北理工国防科技园)5号楼6层雷科防务北京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

1、《关于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8年2月6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6: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9-86237018

传真号码:0519-86235691

联系人:刘训雨、王少华

邮政编码:213161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5号常发大厦18楼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3

2、投票简称:雷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请委托人对授权受托人表决的议案进行选择,并在相应的意见格内打上“√”。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8年2月5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1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