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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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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7-003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月26日下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登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日照公司”)为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山钢日照公司为拓展低成本融资渠道,缓解项目建设资金紧张的局面,拟向国泰租赁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直接融资租赁业务。该融资租赁业务以日照公司煤气发电、烧结余热设备等作为租赁物,含税利率5.97%,按季度付息。由本公司为其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因前期已为山钢日照公司提供了额度超过2.2亿元的担保,本次不再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担保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向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钢日照公司拟以申请的交通发展专项资金及其孳生利息对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山钢码头公司”)进行增资,日照港山钢码头公司其他股东进行同比例增资。

日照港山钢码头公司各股东本次拟以货币方式共同增资6.3亿元。增资方按照原持股比例增资,日照港公司拟增资2.835亿元,山钢日照公司拟增资2.205亿元,山东国投拟增资1.26亿元,增资额计划于2018年3月31日前实缴到位。

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山钢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2018年公司主要产品生产计划为:生铁898万吨,钢1,045万吨,钢(坯)材(商品量)1,047万吨。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1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及2018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1.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2017年公司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2.45亿元,其中,日照精品基地建设完成投资120.00亿元。

2.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公司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总投资额为95.97亿元,其中,日照精品基地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为75.72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7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8-004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日照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2亿元;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山钢日照公司为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山钢日照公司为拓展低成本融资渠道,缓解项目建设资金紧张的局面,拟向国泰租赁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直接融资租赁业务。该融资租赁业务以日照公司煤气发电、烧结余热设备等作为租赁物,含税利率5.97%,按季度付息。由本公司为其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因前期已为山钢日照公司提供了额度超过2.2亿元的担保,本次不再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8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山钢日照公司,注册地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临钢路1号,法定代表人陈向阳。经营范围包括: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建筑材料(不含水泥)、矿石加工、销售;铸锻件、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加工;矿山投资;冶金废渣、废气综合利用;冶金工程设计及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房屋、设备租赁;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信用评级为AA+。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亿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山钢日照公司51%的股权,山钢日照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山钢日照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本公司为山钢日照公司的融资租赁业提供担保。

(二)主债权: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国泰租赁对日照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

(三)担保方式:本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我公司对主合同项下日照公司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担保范围:保证范围为日照公司在主合同项下返还租赁物及应向国泰租赁支付的全部款项。

(六)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山钢日照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是为了满足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缓解项目建设资金紧张的局面,拓展低成本融资渠道。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其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的担保对象山钢日照公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不含本次),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7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8-005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山钢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22,05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增资事项概述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拟以申请的交通发展专项资金及其孳生利息对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增资22,050万元,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其他股东进行同比例增资。

日照港山钢码头公司设立于2014年3月20日,公司股东分别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日照公司”)和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投”),山钢日照公司出资10,500.00万元,占公司股权的35%;

日照港山钢码头作为日照钢铁精品基地的配套矿石及产成品码头,项目投资概算41.49亿元。截至目前,日照港山钢码头公司注册资本金只有3亿元,且已使用完毕。根据矿石码头和产成品码头的建设工期要求,预计2018年工程资金需求约9亿元,资金缺口达8.9亿元,迫切需要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继续实施增资。

日照港山钢码头公司各股东本次拟以货币方式共增资63,000万元。增资方按照原持股比例增资,日照港公司拟增资28,350万元,山钢日照公司拟增资22,050万元,山东国投拟增资12,600万元,增资额计划于2018年3月31日前实缴到位。

2018年1月26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向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2014年3月20日

3.公司住所:山东省日照市上海路南海滨五路东(幢号:001)812.813号

4.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6.营业期限:2014年03月20日-2024年03月20日

7.经营范围:码头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矿石、煤炭、焦炭、水渣、成品钢、废钢的装卸、存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物流服务。

8.股权结构:日照港公司占公司股权的45%;山钢日照公司占公司股权的35%;山东国投占公司股权的20%。

9.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三、投资方基本情况

(一)山钢日照公司情况

山钢日照公司注册资本为302,051.7998万元。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股权的51%;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占公司股权的49%。

(二)日照港公司情况

日照港公司设立于2002年7月15日;注册资本307,565.3888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等。公司于2006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山东国投情况

山东国投设立于1994年3月25日;注册资本450,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国有产(股)权经营管理及处置;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及经营;企业重组、收购、兼并;投资咨询。

四、增资方案基本情况

(一)增资计划及方式

日照港山钢码头公司各股东本次拟以货币方式共增资63,000万元。增资方按照原持股比例增资,日照港公司拟增资28,350万元,山钢日照公司拟增资22,050万元,山东国投拟增资12,600万元,增资额计划于2018年3月31日前实缴到位。本次增资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二)山钢日照公司增资的资金来源

山钢日照公司此次增资需要资金22,050万元,资金来源为山钢日照公司申请的用于实施日照港山钢码头建设的交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专项基金共22,000万元,已于2017年6月27日到账。截至2017年12月28日,该专项资金产生的利息已达160.48万元。专项基金和利息已足以支付本次增资。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是山东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日照港山钢码头作为日照钢铁精品基地的配套矿石及产成品码头,本次增资是为了有序推进日照港山钢码头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有效降低山钢日照公司的采购和销售成本,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生产水平,优化公司产销布局,增强综合竞争力。

山钢日照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申请的专项基金及其孳生的利息,不会占用公司正常的资金支付计划,不存在资金支付风险。

本次增资完成后,日照港山钢码头公司各股东控股比例不变,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