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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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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2018-0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18-004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18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希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后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王希梁先生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的履职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9日

附件:

王希梁先生简历

王希梁先生:196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大连华氏流体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大连上品堂海洋生物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大连润鸣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王希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18-005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13号、财会[2017]15号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变更,以财会[2017]13号、财会[2017]15号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变更后,公司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7年以前的会计处理和报表列报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关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有利于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18-006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宪武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希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报备文件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18-007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监事曾庆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监事会。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2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静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报备文件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