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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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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0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6版)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股指期货投资政策。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中尚无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合同尚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016年11月28日广发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广发证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截至调查日,广发证券共有123个使用HOMS系统、FPRC系统接入的主账户。其中使用HOMS系统接入的主账户113个(下挂虚拟账户或子账户16,427个),使用FPRC系统接入的主账户10个(下挂虚拟账户或子账户2,883个)。广发证券未采集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未能确保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读性,未采取可靠措施采集、记录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的信息。证监会决定:对广发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805,135.75元,并处以20,415,407.25元罚款。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6月16日至2017年9月30日)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十三 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方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7月28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 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3.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5. 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截至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6. 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的数据。

7. 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自2017年6月17日至2017年12月16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1)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2)2017年6月28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2017年6月3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4)2017年7月1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7年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资产净值揭示公告

5)2017年7月4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基金申购手续费费率优惠的公告

6)2017年7月21日 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2季度报告

7)2017年7月28日 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8)2017年8月29日 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

9)2017年10月11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信威集团)

10)2017年10月26日 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

11)2017年11月16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