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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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8-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弘股份,证券代码:000979)自2017年9月7日开市起停牌。

2017年9月1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3)。

2017年9月21日,根据公司与有关各方初步论证、协商,本次筹划事项初步确定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持有位于三亚的资产,并初步判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06)。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需要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2017年9月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7)。

2017年9月29日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9)。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并分别于2017年10月13日、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1月3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14、2017-116、2017-118、2017-120)。

2017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7年11月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6),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并承诺原则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2017年11月14日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7)。

2017年11月20日,为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扩大业务规模并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经有关各方协商和论证,公司拟新增收购标的百荣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荣控股”)部分资产和负债,新增该收购事项后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2017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28日、2017年12月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36、2017-137)。

2017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7日起拟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并于2017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39)。

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19日、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9日、2018年1月16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41、2017-146、2017-147、2018-002、2018-006、2018-008)。

2018年1月19日,经公司审慎研究,并征询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公司决定取消对百荣控股部分资产和负债的收购,并于2018年1月2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2018年1月2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取消收购百荣控股部分资产和负债后,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标的为三亚鹿洲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其核心资产为位于三亚的两块土地,初步判断不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需要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涉及的各项工作仍在推进中,最终方案尚未确定。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并督促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审计、律师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进程。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近期三亚地区受国家环保督查的影响,政府土地部门对房地产相关业务的办理比较谨慎,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所涉及土地相关手续的办理较为缓慢,如土地相关手续不能在2018年2月底前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也存在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