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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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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29 公司简称:人民同泰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1,003,111.2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0,100,311.13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80,902,800.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61,571,573.97元,扣除上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289,944,298.5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2,530,075.59元。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79,888,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预计将支付现金股利总额为289,944,298.50元,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黑龙江省最大的医药商业企业。主要经营医药批发业务和医药零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中西成药、中药饮片、贵细药材等中西药品,同时销售医疗器械、保健品、日用品、玻璃仪器、化学试剂等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医药批发业务

公司的医药批发业务主要通过医药公司药品分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开展,通过与上游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由自建的物流配送中心,将药品配送到医疗机构、医药经销企业、零售药房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诊所,形成了以经营进口药品、合资药品、国内名优药品为主的药品分销配送体系。

(2)医药零售业务

公司的医药零售业务通过零售门店向个人客户销售处方药、非处方药及医疗保健品等医药产品,主要通过旗下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新药特药零售药店完成。公司拥有人民同泰健康网(http://www.rmttjkw.com)、人民同泰APP等电子商务平台,依托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主要经营品种包括药品、中药饮片、滋补保健、医疗器械、化妆品、日用品等。

2、经营模式

(1)医药批发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的医药批发业务模式是依托已经建立的药品配送平台,针对医疗客户、商业客户、第三终端客户开展全方位的药品配送服务。公司根据需求从上游供应商采购商品,经过验收、存储、分拣、物流配送等环节,将药品销售给下游客户,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合理调配资金,实现利润最大化。

批发业务配送的商品主要是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等,公司与国内多家合资企业及国内知名药品生产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其中与多家合资及国产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了独家经销或一级经销协议,拥有稳定的购进渠道。客户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医疗客户,主要包括三甲级、二甲级以上的公立医院,配送商品主要是省政府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中标的产品;二是商业客户,主要是药品批发企业、大中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配送商品主要是OTC产品及部分中标产品;三是第三终端客户,第三终端客户又细分为医疗客户和商业客户,第三终端医疗客户是指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送商品执行省政府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中标价格,第三终端商业客户是指单体药店、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配送品种广泛。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药品流通企业,拥有明显的区域竞争优势,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目前为黑龙江省内最大的医药商业公司。公司自建的物流中心拥有一流的仓储设施设备,低温商品实现全程冷链运输,保证药品质量;在面向零售药店、医药经销企业的医药批发模式方面,公司充分利用药企资源、销售网络等方面的优势,目前已将配送网络拓展到吉林、内蒙古等黑龙江省外市场。

(2)医药零售业务

经营模式公司充分利用其现有的营销网络、经营品种和配送能力,以直营连锁方式开展的医药零售业务,利润主要来自于医药产品进销差价。

公司采用集中化供应链体系,将零售业务的采购纳入统一的集成化采购目录中,并在配送环节对库存分布、订单时间及订货量之间的关系进行计算、统一规划物流,从而降低零售平台公司与各节点企业运营成本。

公司积极打造标准化、专业化、模式化的门店经营模式,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拥有“人民同泰”、“新药特药”等零售品牌,旗下的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拥有分布在黑龙江省内的众多零售门店,其营业收入排名黑龙江省前列,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

3、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医药流通业务。商务部公布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做强、做大,加快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经营;支持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发展采购联盟和药店联盟,采用联购分销、统一配送等方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组织化程度;鼓励实行批零一体化、连锁化经营,发展多业态混合经营。这些政策构成了对公司发展较为有利的政策环境。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和国民收入的持续增长,特别是老龄化、城镇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二孩政策的放开,国民在健康领域的消费需求还将保持较快增长,其中基于治疗用药和基于预防保健的刚性需求,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报告期内,公司与近200家合资及国产药品生产企业签订独家经销或一级经销协议,保持稳定客户群体,实现医疗配送量的稳步增长;公司在黑龙江省内三级以上医院的市场覆盖率达到95%以上,二级以上医院的市场覆盖率达到90%以上,县域医疗市场覆盖率达到95%以上,配送网络进一步下沉。规模效益和网络覆盖将成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驱动力。

(二)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情况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的攻坚之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颁布了14个指导性政策文件和56项重点工作,对医药流通行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随着各项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药品批发行业整合进一步加快,药品批发企业向网络化、集约化和信息化目标不断迈进,有利于推进现代药品流通体系建设。药品零售企业积极探索新型服务模式,通过兼并重组、院店合作、药店联盟、中医馆、DTP专业药房等多种形式开展创新业务,提供增值服务,药品零售模式开始出现重大变化,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推进,在医保总额控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的持续影响下,零售药店在专业药事服务能力、健康综合解决方案等方面将有所提高。

根据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16)》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为18,393亿元,同比增长10.4%,增速较上年同期增长0.2个百分点。其中,药品零售市场3,679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9.5%,增速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

2012-2016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趋势

数据来源:2016 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

2008~2016年间,药品零售终端市场规模翻了一倍多,从2008年的1,430亿元增长至2016年的3,377亿元。从增速来看,零售终端在2009年、2010年快速增长,近几年,零售终端增速企稳,并逐渐步入弱增长态势。

2008~2016年零售终端市场规模(单位:亿元)及增速

数据来源:中康CMH

根据中康CMH数据,从全国药品市场来看,2016年等级医院终端(包括城市等级医院与县域医院)依然是处方药销售的主渠道,占据了80%的市场份额;零售终端以9.2%的份额位列其后。预计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相关政策的推动下,以及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慢性病发病率的提高等因素的影响下,零售终端将会从承接部分被挤压出来的医院处方开始,逐步提升市场份额。

2016年不同市场渠道处方药份额结构

数据来源:中康CMH

2、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地域性特点

医药流通行业销售的各种药品需求变化较小,仅部分药品品种针对夏、冬季节极端气候环境,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是刚性需求特征较为明显的行业之一,整体来说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或季节性。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相对较小,属于弱周期性行业,行业周期性不明显。

由于药品的时效性、便利性等特点,决定了医药流通行业的地域性特点较为显著。公司地处中国东北,冬季寒冷漫长,季节性地方病高发。对于在省市区域内覆盖范围较广、配送能力较强的医药流通企业,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黑龙江省医药流通行业的龙头企业,主要业务范围集中在黑龙江省内,其中医药批发业务已辐射到吉林、内蒙古等省外地区。零售业务主要通过连锁店完成,报告期末,直营门店数量为312家,并已在省内市、县等多地区开办旗舰店。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16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16年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医药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在全国药品批发企业中排名第22位;公司旗下医药连锁店“人民同泰”的销售总额在全国零售企业中排名第16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医药批发业务

2017年,医药批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73,028.00万元,同比下降13.15%;毛利率8.12%,同比增长1.32%;公司密切关注医改给药品流通市场带来的影响,与供应商和医疗客户紧密合作,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配送服务为核心,开展集中配送等业务,拓展终端市场,开发新的业务增长点,弥补业务结构调整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

一是依托规模优势,深化与重点供应商的合作。报告期内,围绕“两票制”和新一轮省标实施,公司与供应商积极沟通对接配送品种、配送医院,与新客户积极主动全面洽谈,争取新品种,提升配送量,进一步扩大配送服务覆盖的客户及区域,为搭建覆盖深入、辐射全省的配送网络提供资源保障。

二是依托市场细分,调整销售结构,下沉销售网络。

(1)医疗分销业务:医疗分销业务营业收入505,760.21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64.08%;报告期内,公司在与重点医疗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基础上,加大对医疗市场开发力度,以县域医疗市场为重点,进一步拓展网络覆盖及渠道延伸;根据市场结构变化,组建民营医院项目部,挖掘民营医院市场潜力;公司利用品种优势与商业客户开展合作配送,寻求新的销售增长点;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提升了经营质量。

(2)商业调拨及第三终端等业务:商业调拨业务营业收入167,267.79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21.19%,报告期内,受两票制影响,商业调拨业务收入下降较大,公司通过加快渠道调整,转变营销模式,拓展终端市场。报告期内,公司与重点客户签署合作协议,转变流通商业传统的单一配送营销模式,为上游客户提供市场服务,成立“及县项目”推广队伍,在县域市场进行产品深度开发,开拓终端市场;举办商零互动金秋订货会,大力开拓终端控销市场。

(3)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应收账款风险管理,合理控制应收账款规模,提高库存商品周转率,重点分析经营活动现金流,提高企业的经营质量,保证经营资金的良性运转。

2、医药零售业务

公司医药零售业务通过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和新药特药零售药店开展。报告期末,公司旗下直营门店数量312家,其中哈尔滨市内门店232家,市外门店80家。报告期内,公司调整门店布局,丰富产品结构,优化服务模式;成立人民同泰健康大讲堂,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提供免费健康讲座、慢病知识教育等用药指导。报告期内,医药零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6,224.96万元,同比增长0.90%。

一是调整门店布局,提升门店管控。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考核情况,关闭部分经营效益不良门店,同时加大在重点医院、城市新区开设门店速度,调整市场布局;强化门店管控力度,加大对门店监督检查的力度和深度,及时补充完善制度流程,提高门店标准化管理水平。

二是优化品种结构,降低采购成本。报告期内,利用新开发的供应商新品申报ERP平台,优化购销品种,加快新品进店速度;借助采购规模优势,提高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

三是开展多元合作,培育新亮点。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不同形式的促销活动百余次;利用门店液晶电视加大宣传,实现资源多重利用;与保险公司合作,提供健康保险即时结算服务,与微信、支付宝合作提供多元的支付方式,实现增值服务。

四是加大DTP品种引进,启动慢病管理新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借助资源优势,积极引进DTP品种,承接处方外流市场;建立“人民同泰健康大讲堂”,作为慢病管理的切入点,启动慢病管理新模式,提供免费健康讲座、专家咨询和用药指导等服务。

3、世一堂中医馆

当前国家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大力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作为公司的健康产业项目“世一堂中医馆”2017年正式开业,中医馆立足打造“名医、名药、名馆”的品牌形象,目前设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针灸推拿科、理疗科、多功能理疗室等专科诊室,自运营以来,聘请国内、省内知名专家出诊,打造名医团队,获得患者的认可,公司以“世一堂中医馆”为试点,探索发展医疗健康产业市场。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本公司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及3家子公司,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1家子公司。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董事长:张镇平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18-009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正式会议于2018年1月28日下午13:3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1,003,111.25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17年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0,100,311.13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961,571,573.97元,扣除上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289,944,298.5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2,530,075.59元。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79,888,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预计将支付现金股利总额为289,944,298.50元,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公司近三年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79,888,597.00元)高于《公司章程》中“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体现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公司欲继续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向其支付2017年度审计报酬70万元、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1万元。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18-013号))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18-014号))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与各银行协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18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合计23亿元,用于贷款、信托、保函、票据等融资方式。

申请银行明细及授信情况表

单位:万元

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8-015号))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报废的议案》

2017年全年,公司各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报废固定资产原值合计1,697,951.92元,净值为87,369.36元,处置收益为7,750.00元,存货核销448,354.74元,共计核销损失527,974.10元。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因此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追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18-011号))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因此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18-012号))

十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十五、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十六、听取《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十七、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8-016号))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四、五、六、十二、十六、十七共九项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18-010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月28日下午16:0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将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监事,我们在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2、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3、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要素状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2017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18-011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审议程序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200万元。

二、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发生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追加情况说明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需追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追加关联交易预计主要内容为:公司拟与关联企业哈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开展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预计追加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200万元。公司于2018年1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单位:万元

四、关联方名称:哈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浩淼

注册资本:1,800万元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368号

主营业务:批发化学药制剂、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销售保健食品。

哈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9%的股权。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定价政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定价依据:根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公司向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提供劳务服务。公司与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18-012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1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与独立董事王锦霞女士、彭彦敏先生、鞠宏毅先生沟通并获得认可。独立董事对于该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关联交易事宜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们对之进行了详尽的调查、审核,经我们认可后,将两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

2、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符合“公平、公正、公允”和“有偿服务”的原则;议案所述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名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镇平

注册资本:254,495.33万元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利民西四大街68号

主营业务:购销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剧毒品);按外经贸部核准的范围从事进出口业务;以下仅限分支机构:医疗器械、制药机械制造(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医药商业及药品制造、纯净水、饮料、淀粉、饲料添加剂、食品、化妆品制造、包装、印刷。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74.82%的股份。该公司信誉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状况分析,具备履约能力,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款项产生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二)关联方名称:哈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浩淼

注册资本:1,800万元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368号

主营业务:批发化学药制剂、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销售保健食品。

哈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9%的股权。

(三)关联方名称: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艳军

注册资本:9,388万元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77号

主营业务:动物诊疗活动;宠物美容;销售液体石蜡,供热,农、

林、牧产品,宠物食品、用品;生物制品技术的研发、咨询、服务;兽医技术服务;租赁汽车、房屋、场地;家禽养殖。

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为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定价政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公允、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定价依据:

1、商品采购价格: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商品采购同与非关联方之间的商品采购,在采购方式和采购定价原则上基本是一致的,根据各关联方采购数据以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2、商品销售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商品销售同与非关联方之间的商品销售在销售方式和销售定价原则上基本是一致的,结合公司销售价格体系和各关联方销售数据以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做到优势互补,降低采购成本,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因此,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销售商品等业务系日常经营所需。

2、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经营范围产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不会出现关联方控制公司的采购、销售等环节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审核,根据交易规则,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18-013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1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17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公司欲继续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向其支付2017年度审计报酬70万元、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1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对审计机构的要求,且目前正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18-014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1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2017年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具体说明

1、坏账准备:公司根据以往坏账损失发生额及其比例、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等相关信息,对年末应收款项做出了合理估计。并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特殊减值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单项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549,667.14元。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减值准备》的规定,本期对于出现减值迹象的医院综合楼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公司聘请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医院综合楼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出具了众华评报字[2018]第9号减值测试的评估报告,评估方法采用以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确定可回收价值,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净值为119,937,083.24元,评估价值为66,474,100.00元,评估减值53,462,983.24元,已计提49,070,783.24元。本期在建工程计提减值4,392,200.00元。

3、存货减值准备:公司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果发现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低于成本价等原因,导致存货成本有不可收回部分,按不可收回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按单项存货计提,对于数量较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类别计提。计量成本和可变现净值(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当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本年末经评估确认,部分存货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按其差额263,522.55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4,106,055.41元。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核销规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计提该项资产减值准备。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核销规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计提该项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18-015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下发了财会〔2017〕30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2017年1月1日之后处置固定资产发生的损益,按该规定列报于利润表中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不再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 “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中列报,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504,598.33元;处置固定资产损失133,865.65元,净额370,732.68元,本年按新规定列报于“资产处置损益”。上年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29,936,371.75元,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82,542.49元,净额29,853,829.26元,按规定列报于上年“资产处置损益”。上年各科目累计影响金额分别为:营业外收入-29,936,371.75元,营业外支出-82,542.49元,资产处置收益29,853,829.26元。

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中与经营有关的政府补助7,717,753.59元,本年按新规定列报于“其他收益”。上年比较数据不再进行调整。以上调整不影响各期损益。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做出相应调整,不影响公司各期损益,不涉及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18-016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八十二条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如下:

公司于2018年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