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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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77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8-008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科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南存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3人,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他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总裁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两项议案,其中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7534%同意通过,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南存辉、朱信敏、吴炳池、王国荣已回避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23%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宁、柳思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8-009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暨控股股东员工与

公司经销商持股计划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2,418万股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给正泰集团员工与公司经销商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的通知,正泰集团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转让给国泰-固本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固本资产管理计划是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部分员工与本公司部分经销商设立的员工与经销商持股计划。

本次交易,正泰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4,180,000股,转让均价22.47元, 总金额543,324,600元。本次大宗交易前后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正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78,043,56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5.460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4,993,64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8.3330%。本次转让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