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18-004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8年1月26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恒南路128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李慈雄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17年度拟计提存货、应收款项等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16,986,663.17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7年度合并净利润16,986,663.17元,相应减少公司2017年末所有者权益16,986,663.17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17年度计提存货、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共计16,986,663.17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经审议决定将截止2017年12月31日长期挂账、追收无果的206笔,合计人民币11,761,367.24元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但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合并净利润及2017年末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会计政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上述相关的会计政策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18-005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7年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7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17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6,986,663.17元,明细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7年度合并净利润16,986,663.17元,相应减少公司2017年末所有者权益16,986,663.17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1、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类存货2017年末账面余额、可变现净值、及经评估跌价准备余额如下:

单位:元

跌价准备余额变动如下:

因本次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460,536.84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比例超过30%,依规定列表说明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如下: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2017年末经评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应计提余额合计为41,036,740.21元,其中于2016年末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48,271,981.12元,扣除本次对长期挂账,追收无果的应收账款核销坏账准备金额11,761,367.24元,本次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金额为4,526,126.33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6.58%。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17年度计提存货、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共计16,986,663.17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18-006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公司决定将截止2017年12月31日长期挂账、追收无果的206笔,合计人民币11,761,367.24元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上述应收账款账龄过长,经多种渠道催收,仍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但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合并净利润及2017年末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核销坏账的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应收账款的核销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18-007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准则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五)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3、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可靠、更准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相关会计政策的修订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18-008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8年1月26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恒南路128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戴圣宝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17年度拟计提存货、应收款项等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16,986,663.17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7年度合并净利润16,986,663.17元,相应减少公司2017年末所有者权益16,986,663.17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经审议决定将截止2017年12月31日长期挂账、追收无果的206笔,合计人民币11,761,367.24元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但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合并净利润及2017年末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会计政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可靠、更准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