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8-008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出东方”)2017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减少14600万元到19500万元,同比减少60%到80%。
2. 公司本次业绩主要是原材料价格上涨、汇率波动、贷款增加及利率上升等因素影响经常性损益事项所致。
3.扣除上述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减少11900万元到15900万元,同比减少90%到12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7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24382万元)相比,将减少14600万元到19500万元,同比减少60%到80%。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13283万元)相比,将减少11900万元到15900万元,同比减少90%到120%。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8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283万元。
(二)每股收益:0.30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或预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1.受太阳能行业宏观环境影响,公司主业之一的太阳能业务基本面继续下行。虽然报告期合并报表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8%左右,但是剔除从2017年4月1日开始并表的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数据外,报告期太阳能内销业务较去年同期下降约15%,零售净水业务较去年同期下降约15%。
2.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因素影响,太阳能业务盈利空间压缩,毛利率下降近6个百分点。
3.公司基于未来战略、业务的考量,管理成本和渠道成本没有做大幅调整,费用率较去年同期增长约5个百分点。报告期借款增加、汇率波动,财务费用预计较去年同期增加近4000万。
以上原因预计导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13283万元)相比,将减少11900万元到15900万元,同比减少90%到120%。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报告期公司投资9.44亿参股苏宁银行,银行尚处于开办初期;投资7.35亿收购帅康电气75%股权,导致公司财务性理财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约20%。
受上述主营业务及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预计2017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24382万元)相比,将减少14600万元到19500万元,同比减少60%到80%。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7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8-009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连云港市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万旭昶先生主持。会议表决为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长徐新建先生、独立董事林辉先生、独立董事肖侠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文玲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收购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5%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控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备注:关联股东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太阳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月亮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新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徐新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收购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5%股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控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属普通议案,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发友、任浩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