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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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1版)

阳光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且使用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阳光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综上,中信证券对阳光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2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2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12日~2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4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5)债券期限及品种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7)还本付息方式

(8)募集资金用途

(9)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10)承销方式

(11)本次债券的担保安排

(12)偿债保障措施

(13)上市安排

(14)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4、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5)债券期限及品种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7)还本付息方式

(8)募集资金用途

(9)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10)承销方式

(11)本次债券的担保安排

(12)偿债保障措施

(13)交易流通场所

(14)决议有效期

5、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北京慧诚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佛山信财置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福建华鑫通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广州鹏辉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嘉兴欣利泽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苏南阳光城置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提案1-5均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提案6-11均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审议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1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账户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通讯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4︰2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45层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信建、张龙

联系电话:0591-88089227,021-80328607

传真:0591-86276958,021-80328600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1,投票简称:阳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2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限期:

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身份证号码:

备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