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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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自2018年2月1日起,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展恒”) 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参与费率优惠活动。

一、 适用基金范围

二、 费率优惠

(一) 活动时间

2018年2月1日起。

(二)优惠活动内容

1、投资者通过北京展恒申(认)购、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上述基金,申(认)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以北京展恒活动公告为准。优惠前申(认)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基金原申(认)购费率、定期定额投资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北京展恒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北京展恒开放申(认) 、定期定额投资购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北京展恒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北京展恒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以北京展恒活动公告为准。

三、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以与北京展恒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北京展恒页面显示为准。本公司对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但每期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金额不可低于该基金申购起始金额。

有关上述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四、 重要提示

(一) 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本公司及北京展恒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 北京展恒保留对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三)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

五、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一)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网址:http://www.myfund.com/

(二)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网站:www.xy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