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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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的公告

2018-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18-009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知悉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以下简称“处分公告”),现将处分公告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ST弘高2016年度财务报告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情节严重

上会在审计报告中表示,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主要原因是*ST弘高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出现重大缺陷。*ST弘高2016年度原财务总监离职后,一直未任命新财务总监,同时财务部关键岗位人员出现离职和变动,导致在销售与收款环节、采购与付款环节的内部控制上出现了重大缺陷,财务核算出现了混乱,严重影响了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和公允性。由于*ST弘高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出现的重大缺陷,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ST弘高未能提供真实可靠完整的经营和财务资料,导致上会无法执行必要审计程序,也无法实施必要的替代程序以对*ST弘高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存货进一步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财务报表及附注已恰当列示和披露。

2017年9月30日,*ST弘高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已披露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涉及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16个资产负债表科目以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7个利润表科目,其中调减2016年度营业收入1.18亿元、调减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537万元。

二、*ST弘高2016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不准确,与实际数据差异较大

2016年10月31日,*ST弘高在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预计2016年度净利润为34,000万元至42,000万元。2017年2月28日,*ST弘高在2016年度业绩快报中披露2016年度净利润为41,520万元。2017年4月29日,*ST弘高披露2016年度报告,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3,976万元。2017年9月30日,*ST弘高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其中披露调减后的2016年度净利润为23,439万元。*ST弘高在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2016年净利润预计数据、在2016年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与实际数据差异较大,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ST弘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5条、第11.3.3条和第11.3.7条的规定。*ST弘高董事长何宁、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甄建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和第3.1.6条的规定,对*ST弘高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ST弘高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第四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宁、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甄建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ST弘高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致歉和公司说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行为向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强化内部治理及信息披露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违规事项的整改

1、进一步梳理了公司内控流程,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执行,优化人员配置,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2、通过定期会议和不定期会议等多种渠道进行沟通,加强对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分析和检查;

3、通过多种措施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和财务人员专业水平,对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系统控制等方面进行优化整合;

4、加强与外部监管部门的沟通和与年审会计机构的协调

在今后的年报工作中,加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同时,加强与外部监管部门的沟通、汇报,及时将第三方督导力量传导到公司年报工作的关键环节;

5、加强学习提高规范运作能力

公司将不断组织财务部、审计部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培训,深入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全面认真的自查,深刻反思,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年报业绩预测、分析及报告机制,发现预测偏差及时披露,提升业绩预测的准确性、业绩修正的及时性。

本次处分公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处分公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18-010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公开致歉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知悉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采取网络方式召开公开致歉会,具体安排如下:

1、公司定于2018年2月1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开致歉会。

2、本次公开致歉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公开致歉会。

3、公司出席本次公开致歉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何宁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江五洲先生,财务总监贺利双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程岩先生,独立董事王德宏先生,独立财务顾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黄雨佳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本次公开致歉会。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