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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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18-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18-00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的葛良娣女士、持股5%以上的股东宁波中泽嘉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泽嘉盟")、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周路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业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9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68%)的股东葛良娣计划在此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9%)。

2、持公司股份6,1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9%)的中泽嘉盟在此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3、持公司股份899,0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8%)的股东周路计划在此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0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三)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