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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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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8-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8-012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08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我部关注到,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相关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称金卫东、丁云峰、王凤久、邵彩梅、王仲涛五方签署了《一致行动解除协议》,实际控制人金卫东先生合计控制的本公司表决权比例由51.38%降至23.44%。经事后审核,现有如下事项需要公司补充披露:

一、请公司向上述五方核实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具体原因和主要考虑,并说明是否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以及后续信息披露中所做出的各项承诺,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回复:

经与金卫东、丁云峰、王凤久、邵彩梅、王仲涛五方核实,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原因为:因各方自身资金需求,在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小西路证券营业部等金融机构办理个人贷款业务和股票质押融资业务时因一致行动关系影响融资额度。另外,上述五方个人如出现逾期偿还的情形,会影响到其他个人的资金需求,金融机构也不能对个人采取有效措施。

为实现公司更为稳健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考虑到招股说明书中关于一致行动人的承诺,经过金卫东、丁云峰、王凤久、邵彩梅、王仲涛五位股东的反复磋商、充分研讨,最终审慎决定:2018年1月17日签署的《一致行动解除协议》不再履行, 继续履行2011年3月2日签署的《一致行动确认和承诺函》及相关文件,金卫东、丁云峰、王凤久、邵彩梅、王仲涛仍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截至2018年1月29日,金卫东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46,487,381股,占总股本的17.62%,通过控股沈阳禾丰合力投资有限公司控制本公司5.82%的表决权,并通过《一致行动确认和承诺函》联合丁云峰(9.67%)、王凤久(6.03%)、邵彩梅(6.56%)、王仲涛(5.67%)四名股东控制本公司27.94%的表决权,金卫东合计控制公司51.38%的股份表决权,金卫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请公司补充披露截至2018年1月18日,丁云峰、王凤久、邵彩梅、王仲涛各自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并核实说明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行为是否与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与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有关。请上述相关股东明确说明是否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或者转让公司权益的相关计划和安排。

回复:

截至2018年1月29日,丁云峰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9.67%、王凤久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6.03%、邵彩梅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6.56%、王仲涛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67%。

截至目前金卫东、丁云峰、王凤久、邵彩梅、王仲涛五位股东没有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三、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实际控制人金卫东持有公司的权益将大幅减少,请公司督促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回复:

上述五位股东继续履行2011年3月2日签署的《一致行动确认和承诺函》及相关文件,仍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实际控制人金卫东及其他四位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变化。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