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18-011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配股简称:阳谷A1配;配股代码:“380121”;配股价格:6.96元/股。
2、本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18年2月2日(R+1日)至2018年2月8日(R+5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3、本次配股网上申购期间公司股票停牌,2018年2月9日(R+6日)登记公司网上清算,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8年2月12日(R+7日)公告配股结果,本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4、本次发行的配股提示性公告已于2018年1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本次发行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5、本次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深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6、本次配股方案已经2017年5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7年5月22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7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配股比例的议案》;2017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配股方案事项的议案》。2017年11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27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配股申请。现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75号文核准。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2018年2月1日(股权登记日,R日)阳谷华泰总股本289,2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86,766,000股。
4、阳谷华泰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2017年5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王传华出具了《关于全额认购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配股股票的承诺》,承诺根据在阳谷华泰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数量,按照阳谷华泰与主承销商确定的配股比例和配股价格,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票。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6.96元/股。
6、发行对象: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1日(R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阳谷华泰股份的股东。
7、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10、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7.3488亿元人民币。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8年2月2日(R+1日)起至2018年2月8日(R+5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地点
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投资者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3、配股缴款方法
本次配股简称“阳谷A1配”,代码“380121”,配股价格6.96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7 年版)》中的零股处理办法处理,请投资者仔细查看“阳谷A1配”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数量限额。
三、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
■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特此公告。
发行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18-012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谷华泰”、“公司”或“发行人”)配股方案已经2017年5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7年5月22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7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配股比例的议案》;2017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配股方案事项的议案》。2017年11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27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配股申请。公司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75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2018年2月1日(股权登记日,R日)阳谷华泰总股本289,2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86,766,000股。本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及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由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配股价格为6.96元/股,配股代码为“380121”,配股简称为“阳谷A1配”。
4、本次配股向截止2018年2月1日(R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阳谷华泰全体股东配售。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18年2月12日(R+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8年1月30日(R-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意义: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2018年2月1日(股权登记日,R日)阳谷华泰总股本289,2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86,766,000股。
4、阳谷华泰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2017年5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王传华出具了《关于全额认购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配股股票的承诺》,承诺根据在阳谷华泰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数量,按照阳谷华泰与主承销商确定的配股比例和配股价格,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票。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6.96元/股。
6、发行对象: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1日(R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阳谷华泰股份的股东。
7、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10、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73,488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8年2月2日(R+1日)起至2018年2月8日(R+5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地点
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投资者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3、配股缴款方法
本次配股简称“阳谷A1配”,代码“380121”,配股价格6.96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7 年版)》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请投资者仔细查看“阳谷A1配”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数量限额。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阳谷华泰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2月12日(R+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股东认购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阳谷华泰股票将于2018年2月12日(R+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发行失败,则阳谷华泰股票于2018年2月12日(R+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8年2月12日(R+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18年2月9日(R+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18年2月9日(R+6日),登记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资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2018年2月12日(R+7日),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税)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六、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
■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特此公告。
发行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18-013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75号文核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谷华泰”、“公司”或“发行人”)将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1日(R日)收市后阳谷华泰股本总数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已于2018年1月30日(R-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本次发行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对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一、网上路演时间: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R-1日)14:00-16:00。
二、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http://www.p5w.net)
三、参加人员: 发行人董事会和管理层主要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0日